你好,很高兴为您分享问题,根据你叙述的问题,你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有不明白的问题欢迎追问,根据你的问题,你已经与单位协商未果,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管部门投诉维权,有必要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追问客户因自身问题,导致我公司中止工程,公司以拿不到工程款为理由扣押我的业务提成,有权利扣押我的提成吗?能不能要回我的提成?
追答公司拿不到工程款是公司自己的原因,跟员工没有任何关系通过劳动部门是完全可以要回来的,建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你单位所在地区劳动监管部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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