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年终有结余资金时,做以下分录“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同时,也应当做“借:收入 贷:结转 借:结转 贷:支出 借:结转 贷:结余”的分录对吗,另外,在集中支付制度按下,下年使用上年结余时,是做“借: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分录,还是做“借:结余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分录,如果是第一个分录,那不是很容易造成下年超支吗,急盼解答,谢谢! (单位为授权支付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