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了篇文章,讲了很多我们未知的真相。其中说李绅是个龌龊的人、为了一碟鸡舌杀了三百只鸡,与其诗的思想背道而驰,我想考证一下。恳请知情者告之。不胜感激!
李绅出身很苦,所以在他年轻的时候可以写出《悯农》这样关切农民苦难生活的诗作。
李绅步入仕途飞黄腾达后,却丧失了诗歌里的悯农之心,逐渐蜕变成腐官酷吏。随着官职的升高,李绅“渐次豪奢”。据传,李绅一餐的耗费经常多达几百贯甚至上千贯。
李绅当淮南节度使时,对百姓疾苦极为漠视。在李绅治下的百姓,终日惶惶不安,纷纷渡江淮而逃难。与李绅同时代的韩愈、贾岛、刘禹锡、李贺等人无不对其嗤之以鼻。
刘禹锡任苏州刺史时,曾应邀参加时任扬州节度使李绅安排的宴会,他看到李绅家中私妓成群,其中一名歌妓色艺双绝,感慨颇多,于是写下了《赠李司空妓》一诗:“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怪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
诗歌的大意是:佳肴美酒,歌姬美色,轻歌曼舞,李司空早已习以为常,养尊处优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可我刘禹锡却肝肠寸断,于心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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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绅(772年—846年),字公垂,亳州谯县古城人(今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人。唐朝宰相、诗人,中书令李敬玄曾孙。
李绅六岁丧父,随母迁居无锡。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中进士第,补国子助教,历任刺史、淮南节度使、中书侍郎、右仆射、门下侍郎、司空公等职,册封赵国公。元和十五年(820年),卷入朋党之争,为李(德裕)党重要人物。会昌六年(846年)病逝于扬州,追赠太尉,谥号“文肃”。
李绅“是新乐府运动的先锋,对唐代长篇叙事诗的发展也有贡献”(吴庚舜等主编《唐代文学史》)。中唐是文学史上叙事诗较为发达的时期,李绅是当时重要的诗人,与元稹、白居易等为叙事诗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李绅长篇叙事诗的成就与影响仅次于元白。
李绅一生中最大的污点,是他晚年经手的“吴湘案”。唐武宗会昌五年(845年),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其时,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被人举报贪污公款、强娶民女。李绅接报后立即将吴湘逮捕下狱,判以死刑。但此案上报到朝廷后,谏官怀疑其中有冤情,朝廷便派遣御史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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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绅的诗歌创作以贬谪端州为分界线,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前期在儒家济世、利物思想影响下抱着强烈的政治热情,在继承《诗经》现实主义精神的同时积极向民间学习,诗歌关注社会,反映现实规讽时事政治功利性很强,因而形式相对简单语言亦通俗易懂,表现出通俗浅切的风格特征。
后期随着社会政治形势的改变,以及个人宦海沉浮的不定关注的对象由外向转为内敛,重在抒发一己之私,表现个人情感,与之相适应,诗歌形式也多样,且讲究艺术手法的运用,意境深晦,重视炼字锻句,表现出典雅繁艳的风格特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李绅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李绅出身很苦,所以在他年轻的时候可以写出《悯农》这样关切农民苦难生活的诗作。但是他后来走上仕途,随着官越做越大(当然其实也不大,就是县级),所有美德和优良品质都丢掉了。现实生活中这样出身贫苦,后来锒铛入狱的贪官比比皆是。
《悯农二首》是唐代诗人李绅的组诗作品。这组诗深刻地反映了中国封建时代农民的生存状态。
全文: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翻译:春天播种下一粒种子,到了秋天就可以收获很多的粮食。天下没有一块不被耕作的田,可仍然有种田的农夫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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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一开头,就以“一粒粟”化为“万颗子”具体而形象地描绘了丰收,用“种”和“收”赞美了农民的劳动。第三句再推而广之,展现出四海之内,荒地变良田,这和前两句联起来,便构成了到处硕果累累,遍地“黄金”的生动景象。
“引满”是为了更有力的“发”,这三句诗人用层层递进的笔法,表现出劳动人民的巨大贡献和无穷的创造力,这就使下文的反结变得更为凝重,更为沉痛。
“农夫犹饿死”,它不仅使前后的内容连贯起来了,也把问题突出出来了。勤劳的农民以他们的双手获得了丰收,而他们自己还是两手空空,惨遭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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