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起诉书的 事实理由怎么写

3月a陪同b到门市b与c因家庭纠纷发生争执,c动手打b,b想还手,但被c抓住双手,b情急之下咬了c的手。这期间a一直在旁边看着并未参与纠纷。之后e(也就是所谓的证人)出来砸东西门玻璃,看到b的父亲在旁边就说是他砸坏了东西,后在大街上两人互相对骂。这时派出所到场后认为是家庭纠纷,劝说后离开,当时并未立案,也没有传唤a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在5月派出所让a去派出所写笔录,a到派出所写笔录时就声明当时并未参与纠纷,而且当时是b咬伤的c。在7月派出所给a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对a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当时还让a补签了一份处罚告知书。a在7月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派出所在答辩时说多次找a。从3月至行政处罚作出之日,a并没有收到过任何书面传唤,也没有调解笔录期间,只在5月派出所让去做笔录。

行政律师诉讼,最后请律师,律师为全部搞定,不用当事人当时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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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4
没有见过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