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轨,是一种社会行为,是指对于某一社区或社会中被大多数的人所接受的一套既定规范的不服从。
在一定经济和文化环境中,被社会成员判定为违反其社会准则或价值观念的任何思想和行为,就是越轨。
越轨包括犯罪、违法、违反道德规范、社会习俗和风尚的所有思想和行为。人们对越轨行为的理解,是从发生此行为的社会中的解释系统出发的。
当被视为越轨行为时,意味着这种行为必须是作为违规的行为而被观察、被定义的,并被贴上越轨的标签。比如,一名青年偷了一块手表,被售货员发现,如果售货员不将此事告诉任何人,只是要求他归还物品的话,那么,他就不会被称为越轨者。
然而,如果售货员坚持要控告,并且这名青年进了劳教所,那么,这种行为就会尽人皆知。结果,这名青年就成为人所共知的越轨者了。霍华德·贝克(Howard Becker,1963)建议不要将越轨定义为与特定行为相关联的品德,而是有某种行为的人与把该行为称为越轨的人之间社会互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