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公司不放人 不结工资怎么办?

朋友上个月跟领导打好招呼说这个月辞职 这月初打了辞职报告做完这个月离职
领导却一拖再拖一压再压,不让走人。 因为公司每月底要盘点货物 可是这次说这个月不盘下个月再盘点 照公司规定不盘点完当月货物不发工资 明摆着就是欺负人。
朋友没签任何合同,没有五险一金,公司还时常占用员工个人时间开会什么的。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朋友直接离开拿不到工资怎么办?请大家帮帮忙 万分感谢!

《劳动合同法》第十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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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写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就算写不同意也行。保留这个证据。不管他批不批辞职,就可以正常离职了。

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你有公司签名的辞职信就是证据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28
没签定劳动合同就好办了,申诉到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注意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胸签、同事会餐合影、工资条、证人证词等等等。
同时,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或者其它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2012-12-28
私营企业自主经营,用工形式很灵活,有专职、兼职、临时帮工及承包部分工作任务等性质之分。弄明白你朋友在公司工作的用工方式、双方洽谈的报酬方式及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才好依法维权。
第4个回答  2012-12-28
只要按辞职程序走就有权利要求得到自己的工资,这本来就是合法的,公司不能以押扣员工工资为由来限制员工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