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有一车间、二车间两个基本生产车间。一车间生产甲、乙两种产品,二车间生产丙产品,还设有机修和供电两个辅助生产车间。该企业辅助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不通过“制造费用”帐户核算。200×年8月份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生产费用和劳务供应量资料如下:
辅助生产车间
生产费用(元)
劳务供应量
机 修
20823
7020小时
供 电
53624
150000度
各受益单位耗用劳务情况如下:
受 益 单 位
耗 用 劳 务 数 量
修理工时(时)
用电度数(度)
机修车间
15940
供电车间
79
第一基本车间
甲产品
49000
乙产品
48500
一般耗用
3100
2000
第二基本车间
丙产品
30000
一般耗用
3700
2500
企业管理部门
141
2060
合计
7020
150000
要求:根据上列有关资料,采用直接分配法,计算分配机修、供电费用,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