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无法提供病历等证明,公司给我发了书面警告书,要以旷工名义开除我,请问开除的话有工资补偿吗

如题所述

如果单纯的问你有工资补偿的话,看你何如操作的?具体看公司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即就是我们常说的及时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公司要执意开除你,及时你旷工,也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仲裁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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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9
如果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