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爸爸和A公司做生意,某次中间结算的时候,A公司的当时送来的资金不足,就由A公司的经理M先生代为支付了一部分钱款,因为当时A公司的负责人不在,所以M先生要我爸爸先写了张欠条,A公司又写给我爸爸一张欠条。当时口头说明由A公司归还M先生的钱。
但是几个月前M先生把我爸爸告了,要求按照欠条归还十几万的欠款。而这半年来,我们全家都在外地,法院送来起诉书、传票,我们家都没有人,不知道这件事,后来大概法院缺席审理了。
然后我今天回家,发现家被法院查封了。被查封的这套房产,我,爸爸,妈妈各占三分之一产权。
我想请有经验的律师帮我看一下,现在我们家该怎么做。
这个债务该怎么解决,胜诉的希望大吗?
另外被查封的房子,我可不可以回去住。
谢谢了。
判决是四个月前下的,已经过了上诉期了。
现在是有法院的封条封住门,门上贴着传票要我父亲昨天到执行庭谈话……现在算强制执行阶段吗?
我就只有这一套住房,那我现在想住回去怎么办,门上有封条,可以自己撕还是要去找法院?
我现在呆在网吧里,父母还在外地暂时回不来。
还有就是这个欠款应该由我父亲偿还吗?要求重新审理要准备些什么证据,胜诉的可能高吗?
谢谢,我会再追加分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