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从公司岗位调整,公司可以解聘并没有补偿金吗?

公司要给一位员工做岗位异动,但是对方不同意岗位异动,公司想以此理由对此员工做解聘处理,因为劳动合同上也写有相关内容,大概意思就是说员工要服从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做的岗位异动调整,否则公司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没有任何补偿金,我想问一下合同这一条虽然写进了合同,虽然有员工的签字,但是从这一条本身来说能得到劳动法的支持吗?有法律效力吗?因为我知道有些内容虽然写进了劳动合同,但是和劳动法是背道而驰的,所以虽然有,但是也是无效的,不知道这一条是否有效呢?

这样写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这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调整岗位需要取得劳动者的同意,不同意单位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实,你们完全可以换个思维来,就是在劳动合同条款劳动者岗位这一条,写为乙方的岗位为 ,如果公司业务需要,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岗位调配。这样就表示乙方已经在签合同时就已经同意之后的岗位变动,如果乙方不愿意去,就是不履行劳动合同,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补偿金,就不违反劳动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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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3
你好,单位调岗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因此辞退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