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给一位员工做岗位异动,但是对方不同意岗位异动,公司想以此理由对此员工做解聘处理,因为劳动合同上也写有相关内容,大概意思就是说员工要服从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做的岗位异动调整,否则公司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没有任何补偿金,我想问一下合同这一条虽然写进了合同,虽然有员工的签字,但是从这一条本身来说能得到劳动法的支持吗?有法律效力吗?因为我知道有些内容虽然写进了劳动合同,但是和劳动法是背道而驰的,所以虽然有,但是也是无效的,不知道这一条是否有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