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提问所述,单位设立小金库本身不是犯罪,这只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可以视情予以党纪政纪处理。
二、如果几个人私下商量,直接把小金库的钱给分了,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或私分国有资产罪,或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
三、如果个人擅自决定等,将小金库的钱挪用,或用于非法活动,或经营活动,呀用于个人生活等目的的,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或挪用公款罪。
1、《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4、《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5、《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