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
隶属关系,如国务院对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文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 号
发送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业务指导关系,比如教育部对全国各省市教育厅和教委
公文例:《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2]5号
发送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3.不相隶属关系,如 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务院各部委及院校、企业等
公文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有关工作的函》国办函〔2004〕1号
发送单位:
中组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政研室、
中央党校,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防科工委、
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质检总局、环保总局、
体育总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国研室、
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发展研究中心、地震局、气象局、自然科学基金会、粮食局、外专局、中医药局、国信办,总装备部,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科协、中国煤炭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