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西安一所高校的08应届毕业生
最近学校给我们发出通告
敦促我们必须在4月底 最迟不能超过5月10号 一定要把签好的三方协议书交上去
可是我们现在很多人都还没找到工作
随着毕业论文 毕业作品 答辩等很多事情要忙
工作的事都打算往后推 毕业再说了
但是很多人说如果不签的话会影响毕业成绩 严重的会没有毕业资格
我感觉学校是不是为了学校的就业率 而强制性 威胁性的要求我们签呢
不知道有没有类似经历的学哥学姐
还是真就是有这么个规定
然后我们有些人打算乱盖个章 或者假章 这样可行吗
那这个三方协议书还有什么用 不全成了学校提高就业率的工具了吗
上次学校要我们去办公室签名 而且必须写个保证日期 就是5月10号之前 我问里面老师能不能不写或者不签
他们就说不签就后果自负之类的话 意思好像不签毕业就成问题
我们也不好何学校怎么去争论这个东西 毕业大权还在学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