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直系亲属可以用吗?

如题所述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利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支付直系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治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费用。这是我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的一部分,参保人的直系亲属可以使用家庭门诊共济账户中的资金来缴纳自己的就医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的医保卡使用权仍归个人所有,家属不能冒用或盗用参保人的医保卡,否则属于骗保行为,将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实施门诊共济制度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将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共享给配偶、孩子和父母,用于支付看病和购药费用,也可以购买符合规定的保险。此外,门诊报销比例也得到了提高,这有助于节省参保人的看病成本。

长沙市门诊共济报销标准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来划定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

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按60%比例支付。

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按60%比例支付。

计算公式为:实际报销金额=(门诊总费用-政策范围外门诊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以一个年度为时间单位,起付标准(即门槛费)累计总共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最高报销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报销2000元。

所有长沙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无论是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还是已退休人员,均可以进行门诊共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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