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装饰工程的项目经理的资金要怎样发放?

还有,与项目经理签订的合同中,有关施工材料有什么样的规定?分全包、责任承包和部分材料承包

给楼主一个管理装饰项目资金的案例,希望所有启示
后面有资金管理的项目经理职责介绍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立即按《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http://irm.p5w.net/002043/index.html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保持一致。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后公告。

第九条 公司应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第十条 公司怠于履行督促义务或阻挠商业银行履行协议的,保荐机构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并公告。

第十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依照下列程序编制和审批:

(一)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核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后,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前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第十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检查,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有):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三)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

(四)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决定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第十八条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实施,发行申请文件已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改变原因。

第二十条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计划书额度不一致,变化幅度在计划书额度的 20%以内时,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变化幅度在计划书额度的 20%—40%以内时,由董事会批准;变化幅度在计划书额度的40%以上时,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四)保荐机构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一) 公司在选定投资项目时,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和论证后提交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论证及决定程序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必要的原始记录。

(二) 董事会应充分听取保荐人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投资项目、资金筹集及使用计划提出的意见。

(三) 董事会在讨论过程中应注意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三)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四)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七)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的方式实施的,应当在充分了解合资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并且公司应当控股,确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益)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第二十七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意见为“相符”或“基本相符”的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

(三)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第四章 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中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与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内容是否相符出具明确的审核意见。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意见为“基本不相符”或

“完全不相符”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说明差异原因及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第三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公司应当全力配合专项审计工作,并承担必要的审计费用。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当与保荐机构在保荐协议中约定,保荐机构至少每个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保荐机构在调查中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十三条 一次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或 5,000 万元整数倍时,应当知会保荐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有关银行查询募集资金支取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和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依据实际情况需要重新修订时,须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

资金管理 项目经理要求: 岗位职责:

1、编制集团公司年度资金预算及控制年度资金预算的执行;

2、收集相关部门的资金需求计划,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或项目投资规模的大小规划筹资规模,了解集团公司资金状况和调剂政策规定;

3、编制资金筹集计划,综合考虑筹资费用与资金使用费用,预测筹资的资金成本,监督筹措资金的使用情况;

4、编制公司月度/年度流动资金计划,分析月度/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5、研究与实施公司融资工作,并根据项目特点和市场变动情况预测融资风险,以寻求在筹资成本一定的情况下融资风险最小;

6、分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并按期写出分析报告;

7、分析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8、协调内外部关系,承担融资协议签署、执行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任职资格:

1、金融、财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

2、3年以上资金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背景者优先,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运作管理经验者优先;

3、熟悉公司财务分析、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有较好的资本营运能力者优先;

4、熟悉企业项目的运营流程、资金的运作流程、财务系统的操作流程;

5、具备较强的财务分析能力、谈判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