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在单位出了工伤事故,后鉴定为7级伤残,当时工伤保险科赔偿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间201

2010年我在单位出了工伤事故,后鉴定为7级伤残,当时工伤保险科赔偿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间2011年5月劳动合同又续鉴了一次,期限三年。我现在想辞职不干,我还能得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如果得不到我该怎么办? 还有我应该怎样做走程序,根椐真实案例经验回答。亲,我特急。

你现在想辞职不干(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最终获得补助金的数额有多少,跟你在哪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有一定关系,因为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补助金标准不尽相同。
一、根据《工商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商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第37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04年3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工伤事故是发生在湖南,那么你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时候可以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两项相加总共可以获得3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如果你的工伤事故发生在别的省份,那就参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执行。虽然各地标准不同,但差别不会很大,也就是说,上述湖南省的标准可以作为一个基础参考。这样你的心里应该基本有个底了。
希望你顺利解决问题,获得补助。追问

主要是个人工资分几部分,如果他们只给基本工资那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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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5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就是在辞职时给付,医疗补助金由保险公司给付(按社平工资给),就业补助金由单位给付(按你自己工资给付)。,没有什么程序,直接找公司管人事的谈就行了。其他手续都是单位办。追问

本人工资有几部分构成,基本+绩效+奖金+补贴,不知道该要那些

追答

都算在内,离职前12个月平均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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