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知名民企董事长旧案风波,17年前改判无罪,17年后缘何被检方抗诉?

如题所述

这个案子之所以被检方抗诉,原因就是检查机关,找到新的依据。案子时隔17年之后,再度被检方提起抗诉,自然是很受关注。这次被纠错的案子,就是2003年张德武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等罪一案。事情在2020年12月,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抗诉,目前进入再审程序。

广大网友对这个案子,可以说十分关注,通常时隔17年之后,重审这起案子。在外界看来肯定是,拿到相关证据。这种案子,在司法领域十分鲜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未提出抗诉的案件,如果没有变故,不会提起抗诉。

这个案子最早追溯到,2002年2月,当时宜城检察院以张德武犯妨害公务、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名,向宜城法院提起公诉。这个案子久经波折,最终判决无罪。案子当事人张德武,是当地知名企业家。

早先在当地评价不错,却在2019年,被传出涉黑。检方在抗诉过程中,提到一系列新的一依据,譬如非法拘禁案,应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详细解释就是,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后罪之日起计算。第一起案子,追诉时效是5年,中间又在1996年10月又犯妨害公务罪,那么追诉期限就应从1996年10月重新开始计算,追诉时间应该截止到2001年10月。

案子牵扯时间太长,有些证据都有些模糊,如果张德武想要证明自己清白。就要看妨害公务罪是否成立。庭审现场控辩双方,都提交新的证据,解释清楚自己观点。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一条就是张德武是否涉黑,存在很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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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6
我认为主要的原因可能是检方觉得他当时的判决有问题,所以才会对他进行抗诉
第2个回答  2021-04-06
起诉书所称的诉求,与襄大在政府协调下承债式收购的老国企鄂西化工厂有关。2016年事发后,宜城市委市政府曾给襄阳市政府作出书面情况汇报,将事件定性为“集体上访”,上访缘由一是襄阳中院冻结了相关公司养老保险金账户,引起职工情绪波动,二是职工认为襄阳中院不当中止了一次对前述公司有利的执行。上访事件或是张德武等人被指涉黑的导火索。2019年11月,多名被告人被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带走,继而被以涉黑移送审查起诉。一年后,张德武17年前旧案被提起抗诉。
第3个回答  2021-04-06
抗诉书显示,张德武涉嫌妨害公务起因于一次“拒交检疫费”。指控称,1996年10月,宜城市动物检疫站得知与张德武共同承包养殖场的齐云华在向他人出售仔鸡,即由副站长余某某带职工李某某等人前去收费,与齐云华发生争执。 按照检方的说法,随后,齐云华打电话给张德武,张德武开车带领陈全勇等人前往养殖场,见到余某某、李某某等人便上前辱骂并对其进行了殴打,致使检疫费未能收取。
第4个回答  2021-04-06
这个案件的转变主要算因为原审判观点发生了变化,现在已经重新找到了新的证据,新的证词。犯错是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跟时间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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