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之所以被检方抗诉,原因就是检查机关,找到新的依据。案子时隔17年之后,再度被检方提起抗诉,自然是很受关注。这次被纠错的案子,就是2003年张德武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等罪一案。事情在2020年12月,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抗诉,目前进入再审程序。
广大网友对这个案子,可以说十分关注,通常时隔17年之后,重审这起案子。在外界看来肯定是,拿到相关证据。这种案子,在司法领域十分鲜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未提出抗诉的案件,如果没有变故,不会提起抗诉。
这个案子最早追溯到,2002年2月,当时宜城检察院以张德武犯妨害公务、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名,向宜城法院提起公诉。这个案子久经波折,最终判决无罪。案子当事人张德武,是当地知名企业家。
早先在当地评价不错,却在2019年,被传出涉黑。检方在抗诉过程中,提到一系列新的一依据,譬如非法拘禁案,应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详细解释就是,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后罪之日起计算。第一起案子,追诉时效是5年,中间又在1996年10月又犯妨害公务罪,那么追诉期限就应从1996年10月重新开始计算,追诉时间应该截止到2001年10月。
案子牵扯时间太长,有些证据都有些模糊,如果张德武想要证明自己清白。就要看妨害公务罪是否成立。庭审现场控辩双方,都提交新的证据,解释清楚自己观点。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一条就是张德武是否涉黑,存在很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