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自考法律本科科目

2010年的法律自考本科选考部分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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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法理学 、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刑法学 、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 行政法学 、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知识产权法 、合同法、 毕业论文

选考:英语(二)、公司法 、 婚姻家庭法 、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文书写作、税法 、票据法、保险法 、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中国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外国法制史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法理学 、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刑法学 、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 行政法学 、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知识产权法 、合同法、 毕业论文 ,累计79学分。

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法理学 、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刑法学 、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 行政法学 、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知识产权法 、合同法、 毕业论文 ,累计85学分;英语(二)、公司法 、 婚姻家庭法 、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文书写作、税法 、票据法、保险法 、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中国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外国法制史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5.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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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3
法律(本科)专业简介 专业代码:030106 一、考试课程及学分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必考选考1 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本科段必考课12门,选考课列出9门,可从中任选3门,累计学分不少于65学分。2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3 0015英语(二)144 0262法律文书写作35 0249国际私法46 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7 0230合同法58 0227公司法49 0167劳动法410 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11 0226知识产权法412 5680婚姻家庭法(一)3 10263外国法制史4 2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 3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 45678金融法(一)4 50233税法3 60257票据法3 70258保险法3 8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 90619房地产法3必做6999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二、 说明 1.原自考法律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已通过“婚姻法”课程的不参加新计划中“5680婚姻家庭法(一)”考试,而须改考新计划专科段中的“0261行政法学”(若该类考生在原计划本科段中又通过“行政法”课程考试,则可改考新计划本科段中选考课中的任一门)。 2.已通过专科段“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的考生,在本科段新计划选考课中不得再选“公证与律师制度”,而须改选其他选考课程。 3.考生可不考英语(二)课程,但必须加考3—4门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 三、学习书目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王顺生,李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版)。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卫兴华,赵家祥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版)。 3.英语(二)《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高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4.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写作》,宁致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版)。 5.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李双元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版)。 6.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陈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版)。 7.合同法《合同法》,王利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8.公司法《公司法》,顾功耕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9.劳动法《劳动法》,贾俊玲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版) 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版)。 11.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12.婚姻家庭法(一)《婚姻家庭法(一)》,马忆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13.外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曾尔恕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版)。 14.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杨鹤皋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第三版)。 15.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徐爱国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版)。 16.金融法(一)《金融法》,吴志攀、刘燕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版)。 17.税法《税法》,徐孟洲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版)。 18.票据法《票据法》,付鼎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版) 19.保险法《保险法》,覃有士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公证与律师制度《公证与律师制度》,陈光中、李春霖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版)。 21.房地产法《房地产法》,程信和、刘国臻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版)。
第2个回答  2017-08-15
自考本科的考试科目根据专业不同而不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英语(二)”是每个专业都必须考的,其他都因专业不同而有差别。自考生需要考试的所有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其中公共课是与所选专业类似的专业都需要考的,专业课是本专业特殊的一些课程;公共课就那么少数的几科,主要是专业课居多。例如,我就是自考的本科市场营销专业。所有必考科目十二科,其中,公共课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线性代数,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英语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课有: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学,国际市场营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