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单位离职十几年了没有取公积金还能再取吗

如题所述

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员工本人所有,所以在封存多年之后依然是属于员工本人的,在满足提取条件后是可以办理提取手续的,办理地点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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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2
只要条件符合完全可以
因为公积金不保存在任何企业或公司内,而是存在政府公积金管理中心你个人的账户上
没有你的签字等手续,其他人无法提取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