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直接开口裁员,用没事找茬来让员工自行辞职,这种行为合适吗?
当然不合适,不合适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我想让你辞职,但是我不说,我找各种事情让你受不了自己走。
这和男女谈恋爱,我想分手了,但是我不说,我要做各种你接受不了的事情,让你自己提分手。
差不多是一个道理,不管是在感情上还是职场上,这都不是一个好人品的做事行为。
只要有这种事情发现,90%是会让其他员工知道的。很多员工都是属于基础岗位,只要有人有这样的待遇,就会想着是不是某一天自己就变成下一个人了。
作为领导,一定是知道这样的行为是不合适,那么为什么要这么去做呢?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员工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要求公司赔偿的,具体赔偿多少,根据公司不同会有所不一样。
当然了,很多公司对于辞退员工并不给补偿,很多人就不会追究这个事情。但是,一旦有一个人追究,去告公司了,基本上的赔偿定了。
而且这种事情,传出去了,对公司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所以,很多公司会想办法让员工自行辞职。
如果领导经常开除员工,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是不会让自己在团队中有领导威信的。公司一般只有在员工违反了公司内部大原则问题,才会进行开除,并且作为典型例子,告诫其他员工。
但是,如果并没有特别重大的事情,就开除员工,会让其他员工觉得给老板打工做事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