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必须办理就业登记证

我是今年才毕业的,是不是必须办理就业登记证,应该如何办理呢?谢谢

各类学校应届毕(结)业生到社会自主择业的,凭毕(结)业证书(原件)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就业管理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由区就业管理机构审核后统一造具名册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

《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制度及规定

一、《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用于记载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等情况,是劳动者失业时享受失业救济、参加转业训练、求职时报名登记、办理录用手续的有效证件。
二、凡属本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城镇户口的劳动者统一实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制度。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实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制度。
三、《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的内容:新(劳动手册)共48页,绿色封面,注明《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由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内容集个人资料、技术培训,劳动合同鉴订、终止、解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情况为一体。与原手册不同之处有二点:1、是劳动合同鉴订、终止、解除的记载格式;2、是申领失业保险金审核情况。
四、《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的使用:
1、使用时间:市区(含吴中、相城区)2001年4月15日起启用;
2、使用原则:"新人新册、老人老册";
3、使用办法:
1)失业人员:原市区街道(乡镇)劳动部门1996年6月1日至2001年4月15日期间发放的有编号《劳动手册》继续有效使用;原吴县市劳动部门1996年至2001年4月期间发放的失业人员《劳动手册》继续有效使用,且须到吴中区、相城区下属乡镇劳动部门重新验审并编号;2001年4月15日后符合《失业登记条例》新登记的失业人员一律使用新版(劳动手册)。
2)在职职工:原市区劳动部门1996年6月1日至2001年4月15日期间发放的在职职工《劳动手册》继续有效使用;原吴县市劳动部门1996年至2001年4月期间发放的在职职工《劳动手册》继续有效使用;2001年4月15日后符合在职职工《劳动手册》发放规定的职工一律使用新版《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在职期间由用人单位保管。
五、苏州市区发放《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的办法:
(一)企业在职职工,凭双方签订并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鉴证过的《劳动合同书》,由用人单位集中后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
(二)各类学校应届毕(结)业生到社会自主择业的,凭毕(结)业证书(原件)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就业管理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由区就业管理机构审核后统一造具名册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
(三)通过劳动、人事部门组织的双向洽谈,被用人单位直接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凭鉴证过的《劳动合同书》,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
(四)部队转业、复员、退伍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由用人单位凭鉴证过的《劳动合同书》,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
(五)办理商调、对调的外地职工进入本市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凭鉴证过的《劳动合同书》,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
(六)征用土地的剩余劳动力,由用地单位或用人单位凭"农转非"等证件,到市就业管理处申领。
(七)未领取过《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的失业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就业管理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由区就业管理机构统一造具名册,到市就业管理处申领。
六、《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的记载:
(一)用人单位录用本市城镇劳动者:
1、用人单位应当在招聘后半个月之内,到市、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用工手续。
2、办理用工手续时,用人单位须携带《劳动合同书》、《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和有关材料。
3、就业管理机构根据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鉴证过的《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书)起始日期,在《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里作好记录并盖章后,把《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交用人单位保管。
(二)办理中介流动的在职职工凭鉴证过的《劳动合同书》,由就业管理机构在《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上作好用工记录并盖章。
(三)用人单位与职工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的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办理退工手续。就业管理机构根据《失业职工登记表》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工时间,在《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上作好记录,在核准用人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基金后,负责收回《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四)就业管理机构根据规定,将劳动者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填写到《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后,分送到失业职工户口所在的街道、乡镇就业管理所。
(五)失业职工凭原单位开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就业管理所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回《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凭《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按月领取失业救济金。
七、《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如有遗失,本人应及时向发证部门报失,并在有关报刊刊登遗失启事声明作废后,可办理补领手续。
八、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村或外地劳动力不适用本规定,但须按市有关规定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7
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就是专门的劳动就业机构办理,带着户口本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的,最好带原件去,还有学历证书,这个有的地方不需要,最好带着吧,然后单位要出事证明,然后要盖行政章。
必须有单位出示证明,不然根本不给你办理。
这个一般都是用人单位去办理的,你本人去也可以的。

只要是有单位的证明,都可以办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