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暖气费催缴最新的技巧

供热暖气费催缴最新的技巧

2020-2021供暖工作已经开展多时,未按时交纳供热费的用户,如仍不及时缴纳所欠款项,我站将对您的供热管道进行断管处理,(缴费复接后所产生的费用由用户本人自理),欠费用户,需将拖欠费用一并交齐.
自11月30日起按欠款总额收取每日0.3%的滞纳金,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缴费,以免对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站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缴的权利,直到用户缴清欠款为止.(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用户本人承担)
缴费地点:机关东侧(原社保局处) 刷卡或农行手机银行缴费
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和《石家庄供热采暖费收缴管理办法》之规定,热用户应在每年的11月10日前全额缴纳供热采暖费。但我公司收费系统显示,截至目前尚有少部分住户未按规定及时缴纳。逾期不缴纳者,我公司将根据供热用热条例及缴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2月31日起收取日2‰的滞纳金。
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和石家庄市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2020】662号文件之规定,暂不用热的空置房是指采暖季无人居住的住宅。
请未交费和需要补交热费的用户抓紧时间到我公司服务大厅或手机公众号办理缴费业务。拒不缴费者由您户承担一切后果,同时会影响您的家庭用热和个人征信。
《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弃管,不得擅自推迟、终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不得随意采取停止供热的方式催缴热费。非供热期内,供热单位确需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的,应当对供热范围内相关用户、设施管护以及热费等事宜做出妥善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承接的供热单位完成供热设施及技术档案、用户资料、热费等事项的交接工作,同时书面告知市供热用热管理机构。对于擅自停业、歇业、弃管以及被依法吊销《供热许可证》的,市供热用热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其他供热单位及时接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9-10
供热暖气费催缴的最新技巧如下:
1. 要对收费工作有信心,包括收费员个人的自信和团队信心,以专业态度处理欠费问题。
2. 营造充电氛围,让员工参与物业费的收取。例如维护者在遇到熟悉的无酬业主时,可以提醒业主他们应该支付物业费。
3. 加强收费培训,每天负责人都会一起召开总结会,讨论遇到的难题,并一起研究对策。
4. 建立“直通车”和“无障碍通道”,对于收费工作受阻的问题,物业责任可以在第一时间向业主解决,此举速度快,效率高。
5. 业主如无故拒绝交费,且对物业态度良好,不应轻易上当受骗,需告知业主按时缴费的重要性,对于无法联系到的业主,应尽量获取业主的联系方式。
6. 要明确分工对症下药。首先,要查明欠费原因,如用户因供热质量或其他原因不愿缴费的情况,应立即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安排技术人员上门检查、维修、调试、测温等。
7. 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于经多次入户、电话沟通等仍不缴费的用户,需要逐户发送律师函催缴。
以上是供热暖气费催缴的最新技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