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得到转入学校同意,在全国中小学转学单上一式三份,签字同意接收并盖章。
2、接着到转出学校签字同意转出,并填写表上的内容,特别是学籍和学校的标识码,表上盖章。
3、然后到两所学校的上级教育局盖章。
4、带上表到转入学校报名注册,分班就读。学籍老师在网上进行学籍转学操作。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必须提供“四证”:
1、其父母的身份证明。
2、
公安部门办理的本
暂住证。
3、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或乡镇)同意其出外就学的证明;已在原籍就学的学生,还应持有原籍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
学籍档案。
4、其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提供“四证”后,经区县教育局核准同意,根据其居住地可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