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计算

如题所述

租房贷款是什么意思?租房注意事项?

不了解的人不知道租房贷款是什么意思,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自己怕被骗,租房注意事项有很多的人也不知道,大家在租房之前一定要看一下这篇文章,只有把这些知识好好地掌握了,才可以租到满意的房子。

现如今不管是买房子还是买车,都是可以贷款的,包括租房也可以贷款了,不了解的人不知道租房贷款是什么意思,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自己怕被骗,租房注意事项有很多的人也不知道,大家在租房之前一定要看一下这篇文章,只有把这些知识好好地掌握了,才可以租到满意的房子。

租房贷款是什么意思?

租客首先要提供比较齐备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本(外地人提供暂住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承租房屋委托合同》原件和银行开立的借记卡5种资料。

然后,租客就可以办理租贷业务。具体的办理步骤分为:

1、承租客户需提前办理一张中国银行借记卡;

2、中介与客户签订《承租房屋委托合同》、《个人消费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贷款文件;

3、担保公司资信审核专员会对承租客户进行家访,对客户进行贷款资格的审核工作,如果通过审核,银行放贷同时家访人员会给客户一张《中银消费信贷记录卡》,该卡可以在指定大商场进行提前消费,然后以6个月为还款周期,进行先消费再分期还款的业务;

4、客户向银行卡里存储房屋租金,银行在每月1日从卡里划转当月租金。

比如说,刘先生要承租中介一套年付房租的房屋,并按照以上步骤进行操作,在担保公司进行资格审核时对其收入证明和工作单位的真实、可靠性,以及客户收入、居住的稳定性,业主房屋出租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审核,最后刘先生通过了各项审核,他成功地实现了贷款租房。

租房注意事项?

1、尽量回避中介。

租房子的时候,一旦有中介的参与,房子的价格就会在无形之中提高很多。为了减少这笔费用,尽量托同事活着其他关系,或者寻找那些准备要离开的人贴出来的告示(当然也要防止假消息哦)。

2、房子的价格。

很多人租房子,价格都是要考虑的问题。当我们去一个陌生的城市的时候,不清楚房租的价格。可以先去问一问同事朋友。当然,的就是货比几家,多问问,心里面自然就有一个大概了。只要价格在这范围内,再去结合其他的方面考虑。

3、上班是否便利?

租房子的时候,当然不能一味只考虑价格,尤其是房子所在的地方距离上班的。租房子肯定要注意交通的便利性,如距离公交车站,出租车站,地铁站等的距离。这样也便于自己出行的方便。

租房贷款是什么意思,看了文章之后相信你们都有了了解,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自己的了解判断到底是不是真的,也不用担心被骗了,租房注意事项是什么文章里也提到了,我们大家可以把这些都记下来,然后在租的时候就可以注意该注意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希望能够帮助你们谢谢。

申请了租房分期贷怎么办?可以这样来应对!

在2018年,不少人在租房的时候,办理了租房分期贷,有的是自愿的,而有的是被蒙蔽后办理的。对于申请了租房分期贷的人来说,不想贷了该怎么办呢?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在这里将为大家介绍两种应对方式,一种针对自愿办理租房分期贷的人,一种针对受蒙蔽办理租房分期贷的人。具体如下:

针对自愿办理租房分期贷的人

正规的租房分期贷是可以取消的。不过,大家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蒙受一定的损失,另外,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可能也会受一定的影响。取消租房分期贷步骤:

1、与放款机构和房东联系,提出取消租房分期贷;

2、将租房分期贷取消以后,按照合同约定向房东重新支付租金。

针对受蒙蔽办理租房分期贷的人

如果大家是受蒙蔽后办理租房分期贷的,那么办理取消贷款是比较麻烦的。另外,大家也不应该承担不该有的损失。建议大家,如果不能毫无损失的取消贷款,那么就一定要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大家可以举报的部分有:工商管理局、银监会、当地的金融办公室、房屋管理部门等。另外,大家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权威媒体来投诉相关机构。

以上为大家介绍了申请了租房分期贷怎么办,希望能对申请了租房分期贷的朋友有所帮助

租的房子,房东把房子用去抵押贷款了,我们有什么影响么?

租的房子,房东把房子用去抵押贷款,对房客其实是没有多大影响的。只要还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即便是房东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的,也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继续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租赁的其他法律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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