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主要讲了什么

如题所述

<母爱>主要内容:
“仅次于人的聪明的动物,是狼,北方的狼。南方的狼是什么样,我不知道。不知道的事咱不瞎说,我只知道北方的狼。”
一位老猎人,在大兴安岭蜂蜜般黏稠的篝火旁,对我说。猎人是个渐趋消亡的职业,他不再打猎,成了护林员。
我说:“不对。是大猩猩。大猩猩有表情,会使用简单的工具,甚至能在互联网上用特殊的词汇与人交流。”
“我没见过大猩猩,也不知道互联网是什么东西。我只见过狼。沙漠和森林交界地方的狼,最聪明。那是我年轻的时候啦……”老猎人舒展胸膛,好像恢复了当年的神勇。
“狼带着小狼过河,怎么办呢?要是只有一只小狼,它会把它叼在嘴里。若有好几只,它不放心一只只带过去,怕它在河里游的时候,留在岸边的子女会出什么事。于是狼就咬死一只动物,把那动物的胃吹足了气,再用牙齿牢牢紧住蒂处,让它胀鼓鼓的好似一只皮筏。它把所有的小狼背负在身上,借着那救生圈的浮力,全家过河。”
有一次,我追捕一只带有两只小崽的母狼。它跑得不快,因为小狼脚力不健。我和狼的距离渐渐缩短,狼妈妈转头向一座巨大的沙丘爬去。我很吃惊。通常狼在危急时,会在草木茂盛处兜圈子,借复杂地形,伺机脱逃。如果爬向沙坡,狼虽然爬得快,好像比人占便宜,但人一旦爬上坡顶,就一览无余,狼就再也跑不了了。
这是一只奇怪的狼,也许它昏了头。我这样想着,一步一滑爬上了高高的沙丘。果然看得很清楚,狼在飞快逃向远方。我下坡去追,突然发现小狼不见了。当时顾不得多想,拼命追下去。那是我平生见过的跑得最快的一只狼,不知它从哪儿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像贴着地皮的一支黑箭。追到太阳下山,才将它击毙,累得我几乎吐了血。
我把狼皮剥下来,挑在枪尖往回走。一边走一边想,真是一只不可思议的狼,它为什么如此犯忌呢?那两只小狼到哪里去了呢?
已经快走回家了,我决定再回到那个沙丘看看。快半夜才到,天气冷极了,惨白的月光下,沙丘好似一座银子筑成的坟,毫无动静。
我想真是多此一举,那不过是一只傻狼罢了。正打算走,突然看到一个隐蔽的凹陷处,像白色的烛光一样,悠悠地升起两道青烟。
我跑过去,看到一大堆于骆驼粪。白气正从其中冒出来。我轻轻扒开,看到白天失踪了的两只小狼,正在温暖的驼粪下均匀地喘着气,做着离开妈妈后的第一个好梦。地上有狼尾巴轻轻扫过的痕迹,活儿干得很巧妙,在白天居然瞒过了我这个老猎人的眼睛。
那只母狼,为了保护它的幼崽,先是用爬坡延迟了我的速度,赢得了掩藏儿女的时间。又从容地用自己的尾巴抹平痕迹,并用全力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以一死挽回孩子的生存。
熟睡的狼崽鼻子喷出的热气,在夜空中凝成弯曲的白线,渐渐升高……
“狼多么聪明!人把狼训练得蠢起来,就变成了狗。单个儿的狗绝对斗不过单个儿的狼,这就是我想告诉你的。”老猎人望着篝火的灰烬说。
后来,我果然在资料上看到,狗的脑容量小于狼。通过训练,让某一动物变蠢,以供人役使,真是一大发明啊。
[阅读导引]
本文是一篇小小说。作者极其详尽地叙述了北方的狼为保护自己的幼仔而牺牲自己生命的感人故事。从“狼”这种动物身上,挖出了毫不逊于人类情感的“狼”的母爱。人们曾说,母爱是原点情感。人也罢,动物也罢,母爱总是那样伟大而圣洁。阅读本文,也许一般读者都能读懂这一点。但是,如果对本文的理解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还是浅层次的。我们还应该去解读蕴含在文中的更深刻的内涵。作者并不仅仅是为了诠释一次母爱的伟大,而是通过一次狩猎,来展示狼的智慧,就像作者一开篇就写的“仅次于人的聪明的动物,是狼,北方的狼”。如果我们细细咀嚼,就能进一步发现,作者在文章的结尾处还在做更深的文章——野生的狼,为了生存,富于极大的创造性。而人把狼训练得蠢起来,就变成了狗——“通过训练,让某一动物变蠢,以供人役使,真是一大发明啊。”由此而推及到人类社会中的某些现象,我们会为作者睿智的眼光、深刻的题旨而拍案叫绝。原来作者是言在此而意在彼!小说写出了一种寓言的意味,不愧为大家手笔!因此,我们在阅读本文时,可以按照从表层到里层再到深层的思路,准确地把握和理解小说的内容及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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