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与股权转让合二为一?

本人工作遇到的一个问题,请各位不吝赐教。客户想收购一家目标企业的40%的股权,但是现在目标企业还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所以得先改制。因为目标企业出资人还想通过本次改制筹集资金,所以不想采用增资扩股的方式,而是希望目标企业先行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然后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出让40%的股权取得股权转让价款。我的问题是,目标企业改制将其净资产折股时,是否可以同时将其部分净资产(40%)转让至客户,将上面的整体改制与股权转让合二为一?这样即实现了客户股权收购的目标,也达到了目标企业出资人的目的,但是不知道是否在法律方面有障碍?请各位赐教。

各自的程序要完备 转让前的前提是改制,改制后才有资格转让 所以:1、先把全民企业经过清产核资,评估、审计,职工转变身份及补偿,变成国有独资公司,这些过程一个不少;2、按上述评估价为依据,进场交易;3、所谓的合并操作是同工商联系能否一次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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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19
个人理解是可以的,很多时候国有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指的就是后者。但是,必须履行清产核资、审计评估还有国有资产管理报批等一系列事项,原则上产权转让,是应进场交易的。
第2个回答  2013-09-17
改制与股权转让方案一同实施,取决于当地国资委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