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是妻子,房产证丢了,需要补办房产证,但是丈夫死了?

如题所述

补办房屋产权证由原来产权证的发放机关来负责办理。具体的补办手续为:
(1)由房屋的产权人来写一份申请书,写明自己产权证丢失的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产权人要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的单位盖章(产权人若无单位,由产权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街道办签字盖章)。
(2)产权人要带着已经签字盖章之后的申请书来到各区县的房地局原来产权证的发放机关来办理相关具体事宜。由原来发证机关来开介绍信,在当地额报刊上刊来登遗失声明。
(3)声明已经见报之后,产权人要带着刊登了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也就是产权人)所书写的具结(其中内容包括
a.遗失的证件找到后要交回;
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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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25
房产证的所有人如果是丈夫的名字,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丈夫的死亡证明去房管局办理产权的部门去查档复印,然后登报声明挂失,再带上报纸和以上的证件去申请补证即可。
第2个回答  2020-05-25
这种情况需要做妻子的去房产交易中心查档登记,然后正常过户,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老公死亡证书、还有老公的父母的身份证,如果老公父母还在世,就有麻烦,除非不在世还需要老公父母的死亡证书,总之有的跑了。
第3个回答  2020-05-25
你好,妻子去查档然后办理丢失补照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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