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的人殉人葬说明了什么

如题所述

用人殉葬和作为祭品的制度。这种制度起源较早,在我国古代社会中也延续了很长时间,考古和文献资料表明,其典型发展时期是在商代。人殉制度在早商时期即已盛行,河南郑州、安阳,湖北黄陂,河北藁城等地的商代遗址中都发现有以人殉葬的墓葬。晚商时期的贵族和商王的大型墓葬的殉人可达百人之多。殷墟墓葬区的1001号大墓的殉人,多数都是青少年,其中有几个甚至是幼童。这坐大墓共殉葬164人。殷墟王陵东部的武官村大墓呈“中”形,其规模虽然小于1001号墓,但仍发现殉葬79人。近年在安阳小屯村发现的妇好墓,尽管殷墟王陵区的公共祭祀场所早曾发现1228座祭祀坑,有近两千多个人牲。70年代在王陵区又发现250座商代祭祀坑,其中的191座埋葬有被杀害者的骨架1178具。比较早期的坑18组,用人牲达千人之多,一次祭祀杀人最多的为339人,一般的10至100人不等。较晚的祭祀坑每组用人仅10至20人。从发展情况看,时代愈晚,用人牲的现象便愈益减少。这反映着商代社会情况正在逐渐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商代前期人殉现象已经相当普遍;到了后期,大中型墓葬几乎都有殉人。当时人殉成了一种制度:“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老数人。”近年考古发掘的情况,证实了这样的记载。如安阳殷墟商王陵墓区有一座“亚”字形大墓。椁(gUo果,套在棺材外面的大棺材)的顶部和四周有成批的男女侍从奴隶殉葬。(据考察,杀殉的办法是将奴隶们十人或二十人一排,反绑着牵入墓道,东西成行地面向墓室跪着,砍下头后将尸体埋入,再填上土夯平。每夯一、二层上便杀殉一批奴隶。)这一座大墓殉葬的奴隶共有三百六十多个,其中大多是不满二十岁的青少年,有的甚至是天灵盖还没有长满的幼童。像这样殉葬几百人的大墓,在商王陵墓区不止一个。除了商王朝统治的中心地区外,各地奴隶主用人殉葬的情况也很惊人。如在山东益都苏埠屯发掘的一座奴隶主大墓里,有四十八名奴隶殉葬,而且多数是十二、三岁的少年。商王和大奴隶主贵族的陵墓,成了堆积奴隶尸骨的万人坑!

商代的人殉,数量之多,手段之残忍,范围之普遍,骇人听闻。充分暴露了奴隶主阶级野蛮残暴的阶级本性和奴隶社会血淋淋的阶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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