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婚前欠了很多钱,婚后帮她还了十几万,离婚能拿回来吗?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可以要回
如果丈夫一个人名义对外负债,而且所借欠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配偶为其还款,根据夫妻双方协议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有约定的按约定,如果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无约定的一般成立无因管理,管理人有权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第18条则明确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要求本人偿还支管理过程当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配偶返还借款的债权诉讼时效中止,在夫妻离婚后的六个月内。配偶有权要求丈夫返还为其个人债务所支付的。欠款。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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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5
婚前老公欠的债属于个人,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婚后债务,而且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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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6-12
这个很难拿回来了。
从法律上来界定的话,你这种行为有几种可能。第1种可能你是属于自愿偿还,那么这就属于赠与,一旦赠予给对方了,这个钱已经到对方手里了,那么就不可以撤销了。第2种可能是你们对于婚姻共同财产的一个处分,或者说是对于婚内财产如何使用的一个约定,那这也是收不回来的。
如果离婚想要拿回来,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对方承认或者说是对方认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6-12
你帮你老婆还了十几万,离婚后你是拿不回来这笔钱了,明知道他在结婚前都欠了那么多的债,你还是选择跟他在一起,那么你就应该做好了,填这种无底洞的心理准备,所以说你们男人都是看外表的,只要看见人家漂亮赴汤蹈火都要往里面跳,这就是好色的下场,只能说你活该了。
第4个回答  2020-06-13
你老婆婚前欠人家很多钱,生活当中你给他还了十几万,因为你们在互相生活中,黄款也算正常,离婚之后那你就不能要了,人家跟你生活了,你给人还点还点帐也算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