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1-25
第一条分录银行存款就是收到的金额,这个不用说了。
第二条分录继续涉入资产1500,是账面余额的3%,因为甲公司需要对应收账款余额3%的信用损失提供保证,也就是说与这部分应收款项有关的风险还没有转移出去,该部分应收款不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所以保留在企业甲公司账上,为了与正常应收款项区分,单独列示为继续涉入资产。
第四条分录应收账款
50000,这个也好理解,就是账面价值。
第五条分录继续涉入负债1700,其中1500的部分好理解,因为有3%的款项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收到款项中与之相关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负债(就像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另外的200万元,个人认为就相当于付的49000中有200万元是为了让甲公司承担3%损失而支付的担保费用,相当于一项递延收益,需要等款项到期后才能确认,因而两部分加起来就是继续涉入负债总金额。
第三条分录就比较简单了,就是差额。
第五条中200万元公允价值纯属自己理解,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9-11-21
200万是担保的保费(比如汽车投保,投5000块钱--保费--也就是担保合同的公允价,最高可获赔10万--担保金额),这个保费是乙为提高收回款项的可能性给予甲的,意思就是200万元,最高可获赔1500万(50000*3%)。因为甲是银行,可以给自己担保。
这个题目的意思是,1500万元(50000*3%)的应收款,甲还负有收回的责任,对于欠甲的人来说,这是甲的资产,而甲又把这些应收款卖给了乙,就是说源头欠钱的人没还钱,乙就可以问甲要最高1500万,所以对甲来说是负债。这笔负债不仅包括1500万元,还有乙给甲的保费200万元(保费有点类似预收款)。所以甲把50000万(分录四)的债卖以49000万(分录一)卖给乙,同时甲负责收回1500万(二),收回的钱要给乙1500(5)+可能收不回要陪的200万(5),差额1200万就是损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