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在加拿大可以拿牛奶金????

小孩一个人和姨妈住在一起,都是移民,父母都没有和小孩一起住,小孩15岁。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牛奶金吗?麻烦有了解的人解答下,谢谢!

深劳移民专家释疑:
那就比较麻烦!可能性不大

“牛奶金”申请资格,申请人除了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和与孩子同住外,其本人或配偶必须是: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旅居加拿大或持有国家部长的许可证;

在申请“牛奶金”前已在加国居住满十八个月者;

遵照难民公约所收留的难民(Convention Refugee)。

牛奶金英文原意是“加拿大儿童福利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俗称“牛奶金”。是加拿大政府按月支付给资格申请人的免税福利金,用以帮助供养18岁以下儿童成长。

申请“牛奶金”的资格:

如想申请子女的“牛奶金”,首要是必须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照顾及养育孩子的责任。在一般情况下,这会是孩子的母亲,故一般应以母亲的名义去为子女申请“牛奶金”。但亦有可能是孩子的父亲、祖父母或监护人。

何时可以申请“牛奶金”

新生儿出世时

你成为儿童合法监护人时

福利金可以从你申请当月追溯至前11个月补发。另外,申请人及配偶均要报税,以便税务局计算其申请资格。如果你现在是高收入,你仍应提出申请,因为申请后每年7月会由你的税务资料自动计算你是否可获当年的福利。

如何申请“牛奶金”?

申请“牛奶金”需要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在入海关时会给,也可以到当地税务局去索取,但必须要等取得了子女的SIN卡后才可以申请。申请时可以要求政府每月将子女牛奶金用支票寄到家中,也可以要求政府直接将牛奶金转到母亲或子女在银行的帐户上。

申请“牛奶金”需要准备的文件

申请人填妥的RC66表格(牛奶金申请表)

新移民或重返加拿大的居民提供: 移民纸、儿童出生证明、全球收入证明

新生儿童提供出生证明

文件提供可接受复印件,但有以下之一人士,会计师、银行经理、医生、律师、公证人、法官、警官、牧师、民意代表、社会工作者、教师的证明。证明人在复印件上注明他的职业名称,并注有"THIS PHOTOCOPY HAS NOT BEEN ALTERED IN ANY WAY,AND CONFORMS WITH THE ORIGINAL DOCUMENT"

何时可以拿到“牛奶金”

政府收到申请后2个月内会有答复,如不补材料,即可收到款项。 一般每月20号支付,如整年金额少于120元,则一次性支付于6月20日。每年从6月开始计算,12个月为一周期,如有变动,会有通知。儿童到18岁当月,牛奶金自动停止支付。

何种情况须通知税务局

该儿童不再受你照顾

该儿童不再与你同住

该儿童过世

你或你的配偶不是加拿大居民,或移民身份改变

搬家住址变更

用直接存款方式,帐户变更

婚姻状况变更 8个月内通知

牛奶金申请人过世

“牛奶金”金额的计算

儿童福利金是根据申请人及配偶的报税资料和拥有儿童的数量,年龄,居住省份,家庭净收入等计算的。包括以下部分:

基本福利 BASIC BENEFIT

1)18岁以下儿童每人每年$1,020,即每月85元加币;

2)第三个儿童另加补助每年$75,即每月多6.25元加币;

3)7岁以下儿童另加补助每年$213,即每月多17.75元加币。此补助在你或你的配偶于报税中有抵扣托儿费,则扣减25%;

4)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5,921元,有一儿童者,金额减少$1,020元的2.5% ;

5)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5,921元,有两个以上儿童者,金额减少5% ;

附加福利补助 NATIOAL CHILD BENEFIT SUPPLEMENT(NCBS)

1)一个儿童的家庭每年$605。如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0,921元,此额减12.1% ;

2)两个儿童的家庭每年$1,010。如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0,921元,此额减20.2% ;

3)三个或以上儿童的家庭每年$1,010支付给前两个儿童,第三个儿童以上每位另增加每年$330。如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0,921元,此额减26.8% ;

注: 如果你接受社会福利补助,此计划NCBS可能会影响你的其他补助,有些省份将NCBS作为社会福利补助的一部分来计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在加拿大,十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有权享有每月的政府牛奶金贴金。加拿大的牛奶金制度,全称Canada Child Tax Benefit(CCTB),是政府对于18岁以下孩子的免税福利。牛奶金制度旨在降低儿童贫困,鼓励有孩子的父母出去工作。1998年7月,加拿大政府在原有牛奶金(CCTB)基础上设立了补充牛奶金(National Child Benefit Supplement, NCBS),原先的牛奶金变为基本牛奶金,从而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国家儿童福利制度(National Child Benefit, NCB)。

申领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与孩子同住,且孩子年龄必须未满18周岁。例如父母双方还留在国内,只是小孩在加拿大生活或读书,是不符合申领条件的。
2、申请人必须是孩子的主要抚养人。在加拿大,只要与孩子同住者有女性成员,一般认为该女性为其主要抚养人,简单说就是一般由孩子的母亲进行申请。
3、申请人必须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
4、申请人或配偶或同居者必须具备以下身份的任何一种:
a)加拿大公民
b)加拿大永久居民
c)被保护人士(protected person)
d)在过去连续18个月均在加拿大居住的临时居民

申领办法:
网上申请(网址是http://www.cra-arc.gc.ca/myaccount/)或邮寄RC66表格(Canada Child Benefits Application)到税务中心申请。
无论是网上申请还是邮寄申请,申请人或其配偶或其同居者如果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还需要邮寄RC66SCH表格(Status in Canada/Statement of Income)到税务中心以供审核:
a)在过去两年内成为加拿大的新居民或者重新成为加拿大居民
b)在过去12个月内成为加拿大公民
c)加拿大永久居民,或被保护人士,或过去连续18个月均在加拿大居住的临时居民。所以没有入籍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肯定要补寄此表。

注意事项:
如果原来没有申请过儿童牛奶金,而后来再申请,最多只能补给过去十二个月的儿童牛奶金。如果家庭状况发生变化,就必须通知联邦税务部,以重新评估申请的资格,作出数额的调整。如果配偶分居90天以上,便可重新确定分居身份,增加儿童牛奶金数额。如果个人本年度的收入大为下降,希望重新计算儿童牛奶金的数额,可以提出重审要求以便在7月1日增领儿童牛奶金。如果认为所领取的儿童牛奶金数额不合理,可以在90天内提出书面的重审要求。如果对重审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在60天内向社会事务委员会提出上诉。
第2个回答  2013-09-25
“牛奶金”申请资格,申请人除了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和与孩子同住外,其本人或配偶必须是: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旅居加拿大或持有国家部长的许可证;

在申请“牛奶金”前已在加国居住满十八个月者;

遵照难民公约所收留的难民(Convention Refugee)。
如想申请子女的“牛奶金”,首要是必须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照顾及养育孩子的责任。在一般情况下,这会是孩子的母亲,故一般应以母亲的名义去为子女申请“牛奶金”。但亦有可能是孩子的父亲、祖父母或监护人。 申请“牛奶金”需要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在入海关时会给,也可以到当地税务局去索取,但必须要等取得了子女的SIN卡后才可以申请。申请时可以要求政府每月将子女牛奶金用支票寄到家中,也可以要求政府直接将牛奶金转到母亲或子女在银行的帐户上。 政府收到申请后2个月内会有答复,如不补材料,即可收到款项。 一般每月20号支付,如整年金额少于120元,则一次性支付于6月20日。每年从6月开始计算,12个月为一周期,如有变动,会有通知。
第3个回答  2020-03-27
牛奶金应该是根据父母收入和存款的多少来决定的,我父母收入不高,我现在拿的是比较高的金额,一个月大概有380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