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十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有权享有每月的政府牛奶金贴金。加拿大的牛奶金制度,全称Canada Child Tax Benefit(CCTB),是政府对于18岁以下孩子的免税福利。牛奶金制度旨在降低儿童贫困,鼓励有孩子的父母出去工作。1998年7月,加拿大政府在原有牛奶金(CCTB)基础上设立了补充牛奶金(National Child Benefit Supplement, NCBS),原先的牛奶金变为基本牛奶金,从而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国家儿童福利制度(National Child Benefit, NCB)。
申领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与孩子同住,且孩子年龄必须未满18周岁。例如父母双方还留在国内,只是小孩在加拿大生活或读书,是不符合申领条件的。
2、申请人必须是孩子的主要抚养人。在加拿大,只要与孩子同住者有女性成员,一般认为该女性为其主要抚养人,简单说就是一般由孩子的母亲进行申请。
3、申请人必须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
4、申请人或配偶或同居者必须具备以下身份的任何一种:
a)加拿大公民
b)加拿大永久居民
c)被保护人士(protected person)
d)在过去连续18个月均在加拿大居住的临时居民
申领办法:
网上申请(网址是
http://www.cra-arc.gc.ca/myaccount/)或邮寄RC66表格(Canada Child Benefits Application)到税务中心申请。
无论是网上申请还是邮寄申请,申请人或其配偶或其同居者如果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还需要邮寄RC66SCH表格(Status in Canada/Statement of Income)到税务中心以供审核:
a)在过去两年内成为加拿大的新居民或者重新成为加拿大居民
b)在过去12个月内成为加拿大公民
c)加拿大永久居民,或被保护人士,或过去连续18个月均在加拿大居住的临时居民。所以没有入籍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肯定要补寄此表。
注意事项:
如果原来没有申请过儿童牛奶金,而后来再申请,最多只能补给过去十二个月的儿童牛奶金。如果家庭状况发生变化,就必须通知联邦税务部,以重新评估申请的资格,作出数额的调整。如果配偶分居90天以上,便可重新确定分居身份,增加儿童牛奶金数额。如果个人本年度的收入大为下降,希望重新计算儿童牛奶金的数额,可以提出重审要求以便在7月1日增领儿童牛奶金。如果认为所领取的儿童牛奶金数额不合理,可以在90天内提出书面的重审要求。如果对重审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在60天内向社会事务委员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