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第九条指出: 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可以看出:省人民医院应该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追问改了以后变化在哪里呢?
追答那就要看你们当地是真改?还是假改?
如果假改,那就变化不大,都是形式上的。
如果懂真格,基本有以下变化:
1、单位取消行政级别,由政府核定人员编制;
2、包括领导人在内,实行全员聘用,实施岗位管理,推行绩效工资;
3、政府按照服务项目、人口拨付一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