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只算宅基地的面积,而不给宅基地上面房子的赔偿这合法吗?凯诺所的贾启华律师做不做这样的案子

如题所述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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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0
答:凯诸拆迁律师贾启华事实应该是已经有二十年的办案经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10
房屋拆迁律师贾启华,你好,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赔偿包括土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所以只宅基地的赔偿是不合法的,当事人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