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已经过户至我名下,之前的房东仍在出租该房子,租客以租期未到,不肯搬走,我该怎么办?

在买的时候,房东有和我说过房子出租的事情,我是同意转给我租的,但是我现在是急要房子,不想租给他们了,他们的租期就到4月5日,不肯提前搬走,怎么办?

我就是做房地产开发代理这个行业的,这种情况你只能等,因为房主跟他们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一年的,如果中途租户不住了或者房主不让住了,就必须支付两个月的违约金,你看看租你房子的住户是多少钱租的。如果租户好说话的话你也得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而且得给租户时间搬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2-25
你可以起诉之前的房东,房屋的所有权以归你所有。另外,交易时他就必须告诉你这些情况,他没有告知你,你可以选择退房并要原先的房屋所有者进行经济赔偿
这样的话就是你毁约了,你要么等到4月5号,要么补偿租客剩余的租金,就这两种办法。还是和你的租客协商一下吧!(租金你没收的话你可以跟前房东要)
第2个回答  2013-02-25
这个应该找房东啊!租客是向房东租的房子,你当时和房东交接的时候就应该先把 这个事情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