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个人可以办理网约车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吗

如题所述

在重庆个人是可以办理网约车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

根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应当向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地址所属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缴纳购置税的《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合格证;

(五)车辆彩色照片或者照片电子文档;

(六)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所有人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提交申请的,除以上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委托协议。

第十八条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

(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六)申领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记录。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照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照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效期为6年。

具备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在最近3年内连续从事运营服务,诚信考核等级均达到AAA级,且符合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经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可以不经过考核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在主城区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在主城区以外单一行政区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

《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设置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者相似的车辆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

(二)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计价器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服务设施设备;

(三)网约车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与政府监管平台实现直接对接。

车辆为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具体从事网约车服务。车辆所有人不得将车辆转租、转包给其他人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政府——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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