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不还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民间借贷不还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

法院判决债务人还钱后,对方仍然不还钱的,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并且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禁止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并且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待债务人具有还款能力时,恢复强制执行程序。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2-26

通常情况下是有两种解决方式:

其一、在有约定仲裁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像仲裁约定的仲裁提起仲裁。
其二、在没有约定仲裁的情况下,则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一个法院或者货币履行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起诉以后才能得到生效的一个判决或者仲裁。仲裁裁决书以后,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民间借贷还不起钱的,可能会被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拓展资料:
民间借贷时应保留的证据
1、借条等书面材料
借条、借款合同、公证书、发票、担保手续、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还款通知书、还款付息凭证等书面材料都是传统的证据材料。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起诉时,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如果证据材料是复印件的,一定要说明来源。
2、证人证言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
3、录音等视听材料
视听资料是指用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现在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很多时候,录音录像资料都是民间借贷纠纷有力的证据材料。但要注意,采集这类材料一定要合法,偷录的证据虽然可以被法律接受,但必须证明,这种偷录行为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