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公司网上核名时总会遇到各种问题,今天曼德企服就给大家汇总一下。
一、注册公司取名有哪些规定没有?
答:市场主体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市场主体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并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投资人选择名称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名称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或文字:
(1)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2)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3)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4)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或文字;
(5)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或文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名称结构:北京+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北京”可以在字号中间使用,但必须加入括号。
(1)1-9个字号(最佳不要超过5个)
(2)为降低重名的几率,建议选择3或4个以上汉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3)统一的行业(核准时提交只能填写提交一个)
(4)主营业务(请注意涉及生产、制作、加工和特殊审批的业务代码)
(5)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人信息(身份证正面的信息)
(6)监事信息(特别是一人有限公司)
3、申请设立登记时,如果名称不使用行政区划,请到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办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1)国务院批准的;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4、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注意:请客户确认字号的主次顺序和行业后缀一致,并一定提醒客户是否所提供的任意字号审核通过都满意。否则,不要一次提交太多。可以分次提交审核,只是时间会较一次提交长。
二、核名时的注册资金比例分配,在工商提交材料之前,是否可以更改?
答:可以更改。股东的出资比例以实际为准。
三、核准的名称通过后,可以再添加股东吗?
答:可以。二人以上的有限公司,可以申请股东调整。但一人有限公司添加股东,只有重新注销名称后添加。
四、其他区县核的名,可以在本区用吗?
答:2014年3月1日以后核出的名都是可以的。(涉及审批的最好在住所所在地核准)
五、如果有两个身份证,核准名称时填写的其中一个,后面可以用另一个代替办理后面的手续吗?
答:如果身份证信息一致可以,如果不一致请按核准名称时使用的身份证,不可以更改。但要求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也可以使用,同样要求在有效期内。
六、核准名称时主营业务代码填写错误,可以更改吗?
答:可以,需要从新提交更改申请。
七、核准名称的申请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答:新设企业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如股东均为自然人,应当委托股东之一或有资质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八、核名时需要填写地址信息和核查地址信息吗?
答:名称预先核准阶段不对企业拟定住所进行审查,而是在设立登记阶段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因此请申请人认真阅读住所(经营场所)注意事项。
九、名称的有效期有多长?
答:名称有效期为自名称核准之日起6个月,请关注届满日期,可在届满日期前向名称核准机关申请一次名称延期。
十、名称可以延期几次?
答: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只能延期一次,如延期后再次届满仍未登记,您应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十一、核准名称是代理经纪人核准的,后续股东可以自己去现场取出名称吗?
答:不可以。名称核准通知书的领取人应为《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申请表》中记载的委托人,如领取人发生变化的,应当由企业或全体股东重新出具委托意见。
十二、申请名称时该怎么选择行业代码?
答:查看《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最新版),根据您想从事的主营业务,选择相应的行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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