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图一人骑二马写作文

如题所述

1. 速求《一个人不能同时骑两匹马》的作文

美国作家阿西莫夫一生写过三卷自传。

其中的第三卷《人生舞台》,是1990年初自他病重住院期间开始动笔,历时125天完成。过了不到两年,作者便去世了。

临终前,阿西莫夫曾接受法国《解放》杂志采访,当被问及“您为什么写作”时,他的回答是:“我写作的原因,如同呼吸一样;因为如果不这样做,我就会死去”.阿西莫夫毕生只想做好一件事,并且极其出色地做到了。他用自己的著作告诉世人:一辈子要想真正做好一件事是不容易的,但做好了它又是多么令人舒心快乐! 真正想做好一件事的人,会有“夸父追日”的精神,有“精卫填海”的毅力,有“愚公移山”的执著,有“闻鸡起舞”的勤勉。

法国马赛有一个叫多梅尔的警官,为了缉捕一名 *** 杀害女童的罪犯,查了十几米高的文件和档案,足迹踏遍四大洲,打了30多万次电话,行程长达80多万公里。因为没有时间陪伴家人,结果两任妻子都离他而去,但他仍矢志不渝,经过52年漫长的追捕,终于将罪犯捉拿归案。

当他拿手铐铐住凶手时,已经是73岁高龄。有人问他这样值吗,他回答:“一个人一生只要干好一件事,这辈子就没有白过。”

“一生做好一件事”,这个标准似乎不高。但要真正干好一件有意义有价值的事,细想也不是那么简单。

麦哲伦历尽千辛万苦,终其一生,无非是证实了“地球是圆的”这个今天人所共知的常识;莱特兄弟为了让飞机能冲向云霄,一辈子都打光棍,他们幽默地说:“既要管牢飞机,又要照顾妻子,我们实在做不到。”雨果说过一句很精辟的话:“一个人不能同时骑两匹马。”

古往今来,许多有成就者正是因为心无旁骛,以终生之力去做好一件事,才得以最终成功而名垂千秋。“三年不窥园”的董仲舒是这样,“墨池飞出北溟鱼”的王冕也如此。

方永刚也和他们一样,默默无闻干着平凡的事,正是对真理的追求,对事业的热爱,对工作的执著,使他一生干好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把传播真理当成自己的责任和最大心愿,愿意为此付出任何代价乃至毕生精力!他靠踏踏实实的脚印证明了一个睿智的论断:“平凡的工作是用艰苦卓绝的精神忍受着的,最平常的事情往往指向最崇高的目标。” 社会就像一条大船,我们都是航行者,理应风雨同舟,尽心尽力尽职,让航船乘风破浪向前进。

羡长江之无穷,叹蚍蜉之须臾。一个人的生命短暂,一个人的能力有限,我们在许多时候,只能把精力聚焦到一点上,力求一生做好一件事,去拓展生命的宽度创造生命的辉煌,而不是把精力徒耗在许多毫无意义的地方。

2. 骑马看图写话

小明生长在广阔的大草原上,别看他小,可是他是骑马高手,有一天,他骑着马去大草原上玩。

他玩得正高兴的时候,突然,天边变得黑压压的一片,乌云密布,小明说:“这鬼天气变化真快,大雨就要来了,小明飞快的往家走去。走到半路,小明看见一只小狗,小狗可怜的看着小明,好像在说:“我迷路了,你能帮我找到回家的路吗?”小明看到小狗很可怜,就把小狗抱到了马背上。

他带着小狗向前走,走了一会儿小明看见小狗的主人来了,小明就把小狗还给了他,小狗好像在说:“谢谢你小明”这时小明飞快的向家跑去……。

3. 看图写话父与子骑马400

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早上,父亲和儿子一起骑马。

骑了一会儿,马觉得自己跑得这么累,而人却这么开心,所以马生气了,停了下来。不管人怎么叫,怎么拉,怎么推,他都不走,还是停在原地。

这时,儿子想了个办法,于是就跑到前面工厂里借来了两个手推车。 父亲看到了,问儿子:“你拿推车来干吗?总不能让我们坐在手推车里吧!” “当然不是了,您真好笑,我们让马站在推车里,我们来拉它不就行了吗!”儿子回答。

于是他们两个人就拉了起来。 这下,马终于满足了,但父亲和儿子却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4. 小学作文:我第一次骑马

以前我从来没有骑过马,可是在我8岁那年的暑假,我终于骑上马了。

我骑的是一匹枣红马,由于我个子太小,所以我要靠人抱上去,上马之后我吓得连地也不敢看,生怕自己掉下去。

马慢慢地走起来,我在马上晃晃悠悠的,我将两只脚贴在马蹬上,手紧紧地拽着缰绳,心里害怕极了。马走起来的时候我简直太难受了,肠子都快被颠出来了,我就悄悄地对马说“马儿呀!马儿呀!你慢些走吧,如果你走得慢,一会我就奖励你草吃,否则就不给你吃了!”马果然走的慢些了。后来我逐渐适应了,我想我既然已经可以骑着马走了,为什么不能让马跑起来呢,所以我就开始让马跑,马跑起来快极了,像飞一样,我感觉自己像在赛马场上赛马,别提多得意了!

下了马以后我恋恋不舍的回到屋里,真想再骑一次马呀!

骑马不但可以锻炼身体,而且还能提高我们骑马的技术,说不定我将来长大了还能参加赛马比赛呢!

5. 关于写马的作文

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薄春霞 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

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

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

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

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 *** ,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

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

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

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

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

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

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 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点评] 本文用热情洋溢的语言表达自己对马深深的情感。从体裁看本文是一篇抒情散文,作者精心选择了三种关于“马”的场面描写,突出了“马”的任劳任怨、知恩图报、典雅高贵等品质和精神。

作者用细腻的描写把把每个场面描绘得惟妙惟肖,但风格迥异。写它的任劳任怨笔风朴实无华,与马的精神交相辉映。

写知恩图报时则情真意切;而写到“盛装舞步”时则将奔放热情的风格和内容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如此妙文是作者感情和妙笔的自然结合,非偶得而不能至也! [美文2] 邯郸寻马 李延军 其实,钟情于马的邯郸人大有人在,武灵王首当其冲,堪称邯郸历史上爱马、用马第一人。

胡服骑射、击三胡、灭中山,武灵王把马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至。马为武灵王赢得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盖世英名。

遍布邯郸各处的武灵王雕塑作品,无一不有矫健的战马与之昼夜相伴;邯郸博物馆大厅那匹迎面奋蹄的矫健青铜战马,更是把邯郸勃勃奋发的英雄气概展现得淋漓尽致、虎虎生威! 务实的武灵王对马有着不同于常人的独到见解,他一生只骑马,从来不坐马拉的车,那样走起路来虽然八面威风,但过于四平八稳,招摇过市,骚扰坐不起马车的邯郸百姓。马车既不能林苑逐鹿,也不能草原猎鹰,还会拖慢赵国崛起前进的脚步,很容易被如狼似虎的齐、秦追杀,更摆脱不了骑马的三胡侵扰、掳掠。

所以,武灵王从小就只学骑马,不学坐马车。他一生都在马背上生活和工作,日里万机,行军打仗。

所以,邯郸才有了赵武灵王胡服骑射、韬光养晦的千古绝唱;才有了赵国和平崛起的历史奇迹;才有了邯郸人津津乐道的秦汉古都的千年辉煌。 其次,对马情有独钟的还有起源于邯郸赵奢的马姓家族。

他们的祖先赵奢因善驭马率兵、攻城掠地而成为赵国这辆超级马车的服马,被敕封为马服君。赵奢的后裔们遂以马为荣,弃赵姓而改姓马。

是马服君的马,使他们世代荣耀,代代牢记马的骁勇善战;是只知道在兵书上空谈骑马的赵括使他们代代蒙羞,纸上谈兵成了他们家族永远的耻辱。所以马对于马姓家族的意义更是非同一般,更为刻骨铭心! 再有邯郸的李牧,日夜厮守着赵国的千军万马,马不停蹄地奔驰在赵国千里边防线上,声声嘶鸣,划破雁门关的霜晨晓月,换来赵国百姓信马由缰、安宁祥和的和平天空。

挂五国帅印的乐毅更是与马情同手足,心心相印,一人独率五个国家的千军万马,马踏齐国七十二座城池,威震华夏。 …… 翻遍青。

6. 我怎样写《二马》

《二马》中的细腻处是在《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里找不到的,“张”与“赵”中的泼辣恣肆处从《二马》以后可是也不多见了。

人的思想不必一定随着年纪而往稳健里走,可是文字的风格差不多是“晚节渐于诗律细”的。读与作的经验增多,形式之美自然在心中添了分量,不管个人愿意这样与否。

《二马》是我在国外的末一部作品:从“作”的方面说,已经有了些经验;从“读”的方面说,我不但读得多了,而且认识了英国当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与描写工细是当代文艺的特色;读了它们,不会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开始决定往“细”里写。

《二马》在一开首便把故事最后的一幕提出来,就是这“求细”的证明:先有了结局,自然是对故事的全盘设计已有了个大概,不能再信口开河。可是这还不十分正确;我不仅打算细写,而且要非常的细,要象康拉德那样把故事看成一个球,从任何地方起始它总会滚动的。

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面,而后倒转回来补讲前文,而后再由这里接下去讲——讲马威逃走以后的事。这样,篇首的两节,现在看起来是象尾巴,在原来的计画中本是“腰眼儿”。

为什么把腰眼儿变成了尾巴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换一个风格,于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了姿态上的取笑,笑出以后便没法再使文章萦回逗宕;无论是尾巴吧,还是腰眼吧,放在前面乃全无意义!第二个是时间上的关系:我应在一九二九年的六月离开英国,在动身以前必须把这本书写完寄出去,以免心中老存着块病。时候到了,我只写了那么多,马威逃走以后的事无论如何也赶不出来了,于是一狠心,就把腰眼当作了尾巴,硬行结束。

那么,《二马》只是比较的“细”,并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还是没写出一部真正细腻的东西,这或者是天才的限制,没法勉强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变动。

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涤洲——他死去快一年了!已经说过,我在“老张”与《赵子曰》里往往把文言与白话夹裹在一处;文字不一致多少能帮助一些矛盾气,好使人发笑。涤洲是头一个指出这一个毛病,而且劝我不要这样讨巧。

我当时还不以为然,我写信给他,说我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话里,以提高白话,使白话成为雅俗共赏的东西。可是不久我就明白过来,利用文言多少是有点偷懒;把文言与白话中容易用的,现成的,都拿过来,而毫不费力的作成公众讲演稿子一类的东西,不是偷懒么?所谓文艺创作不是兼思想与文字二者而言么?那么,在文字方面就必须努力,作出一种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才算本事。

在《二马》中我开始试验这个。请看看那些风景的描写就可以明白了。

《红楼梦》的言语是多么漂亮,可是一提到风景便立刻改腔换调而有诗为证了;我试试看:一个洋车夫用自己的言语能否形容一个晚晴或雪景呢?假如他不能的话,让我代他来试试。什么“潺湲”咧,“凄凉”咧,“幽径”咧,“萧条”咧……我都不用,而用顶俗浅的字另想主意。

设若我能这样形容得出呢,那就是本事,反之则宁可不去描写。这样描写出来,才是真觉得了物境之美而由心中说出;用文言拼凑只是修辞而已。

论味道,英国菜——就是所谓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难吃的了;什么几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烧。可是英国人有个说法——记得好象GeeGissing(乔治·吉辛)也这么说过——英国人烹调术的王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帮助,而是把肉与蔬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烧出来。

我以为,用白话著作倒须用这个方法,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文言中的现成字与辞虽一时无法一概弃斥,可是用在白话文里究竟是有些象酱油与味之素什么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儿。 在材料方面,不用说,是我在国外四五年中慢慢积蓄下来的。

可是象故事中那些人与事全是想象的,几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曾在伦敦见过或发生过。写这本东西的动机不是由于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写,而是在比较中国人与英国人的不同处,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着些什么;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们的个性,可是我更注意他们所代表的民族性。

因此,《二马》除了在文字上是没有多大的成功的。其中的人与事是对我所要比较的那点负责,而比较根本是种类似报告的东西。

自然,报告能够新颖可喜,假若读者不晓得这些事;但它的取巧处只是这一点,它缺乏文艺的伟大与永久性,至好也不过是一种还不讨厌的报章文学而已。比较是件容易作的事,连个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头发黄;因此也就很难不浮浅。

注意在比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的差异作资料,而由这些资料里提出判断。脸黄的就是野蛮,与头发卷着的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说出而且说着怪高兴的;越是在北平住过一半天的越敢给北平下考语,许多污辱中国的电影,戏剧,与小说,差不多都是仅就表面的观察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

《二马》虽然没这样坏,可是究竟也算上了这个当。 老马代表老一派的中国人,小马代表晚一辈的,谁也能看出这个来。

老马的描写有相当的成功:虽然他只代表了一种中国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识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辈的中国。

7. 有一幅图,一个人骑两个马,是什么成语,什么图,后面两个字是真迹

蛛丝马迹zhū sī mǎ jì【解释】从挂下来的蜘蛛丝可以找到蜘蛛的所在,从马蹄的印子可以查出马的去向。

比喻事情所留下的隐约可寻的痕迹和线索。【出处】清·王家贲《别雅序》:“大开通同转假之门,泛滥浩博,几凝天下无字不可通用,而实则蛛丝马迹,原原本本,具在古书。”

【结构】联合式。【用法】多含贬义。

一般作主语、宾语、状语。【正音】迹;不能读作“jī”。

【辨形】蛛;不能写作“珠”;迹;不能写作“绩”。【近义词】一望可知【反义词】千丝万缕、千头万绪【例句】贪污了巨额公款的肖某;自以为得计;其实;他在干坏事时早已留下~;逃不脱人们的眼睛。

8. 假如我有一匹马作文骑马姿势

有一种动物象征着俊朗和速度,那就是马。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我渴望我有一匹马,能带我奔向天涯海角。

啊,假如我有一匹马,我要骑着它奔向蔚蓝的大海。我要在清晨时躺在温暖的沙滩床上看世间罕见的海上日出,太阳才露出小半边脸,朝霞撒向世间万物。我要踩在松软的沙滩上,一边吹着海风一边捡拾五彩的贝壳和海螺。我还要喝新鲜的椰汁,倾听海浪的歌声,看鱼儿跃出海面和我打招呼。看海鸥在微风里翩翩起舞。

啊,假如我有一匹马,我要骑着它走进神秘的大森林。我要和森林里的动物做朋友。倾听歌手百灵鸟既美妙又动听的歌声,欣赏舞蹈家燕子华丽多姿的舞蹈。看看森林里有名的医生啄木鸟是怎么给大树伯伯治病的。看看聪明的建筑师们鸟儿是怎么给自己筑巢的。我要和马儿去品尝一下大森林里清澈的水。

啊,假如我有一匹马,我要骑着它去可爱的童话世界。我要给卖火柴的小女孩送上热乎乎的烤面包和厚厚的棉袄,送给她温暖。我还要让她骑着我的马儿,去七个小矮人的房子里做客,让她们成为朋友。我要让我的马儿和龟兔赛跑,看看我这只矫健的马儿,能不能比过乌龟和兔子。我要找到阿拉丁神灯,向它许下三个愿望:第一个愿望,世界永远和平;第二个愿望,让贫困山区的儿童过上幸福的生活;第三个愿望,让世界不在有灾难和疾病。

啊,假如我有一匹马,我要骑着它奔向开满鲜花的地方。和马儿一起在芳香四溢的花海中散步。我要看美丽的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看不辞辛苦的蜜蜂是怎么采蜜的。我还要尝尝花蜜的香甜。

啊,假如我有一匹马,我要骑着它奔向辽阔无边的大草原。欣赏如画的美景,看牛羊像星星一样在身边闪光。看牧草像绿云在脚下反波涛,看羊群为无边的绿毯绣上白色的大花。我还要走进蒙古包,和热情的蒙古人民交朋友。和喷香的奶茶,吃好客的主人端进来大盘子的手抓羊肉和奶豆腐。和既大方又稍有点羞涩的鄂温克姑娘一起舞蹈。

假如我有一匹马,那该有多好呀!我还要骑着它奔向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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