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更改国籍后,是否仍然具有赡养原中国父母的义务?

某原是中国籍男子,父母含辛茹苦十余年将其抚养成人。该男子成年后,加入了美国国籍,与妻子儿女定居在美国,开创了自己的事业,身价上亿,却以美国法律没有规定子女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该男子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因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以非中国公民不属于我国民法调整的主体,即中国公民更改国籍后不具有赡养原中国父母的义务。
因为根据我国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五条:“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当题设中案例的中国父母根据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将仍然具有受子女赡养的义务。追问

难道中国警方会因为这种事情乘飞机到美国进行逮捕吗?如果该男子不配合应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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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1
没有,如果子女是非中国国籍则不受中国法律的限制
第2个回答  2015-12-01
是的,受害人可以依据受害地法律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