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一起小交通事故,我是伤者,对方全责,车险是太平洋保险的。对方(撞伤我的人是个律师)说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只会赔偿医药费,他也不愿意支付我的营养费。我是学生,但是在给导师干活,导师每个月发钱给我,他说这种钱保险公司不会认的,所以没有误工费。我查了一下保险公司说如果无法提供误工材料,提供伤者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按照当地户口性质核损。我的户口迁到学校了,请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能按学校所在市的最低标准赔偿么?
太平洋保险意外险的赔偿标准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