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必须先用交强险吗?先用第三者商业险行不行?

如题所述

交强险是法定保险,但其对于第三者的赔偿是有限额的。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

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扩展资料

商业险主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损失险承保被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对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也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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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3

交强险是法定保险,但其对于第三者的赔偿是有限额的。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

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扩展资料:

责任免除: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对于有些规模较大的投保单位,“自有的财产"可以掌握在其所属各自独立核算单位的财产范围内。例如,某运输公司下属甲、乙两个车队各自独立核算,由运输公司统一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甲队车辆撞坏甲队的财产,保险人不予负责,甲队车辆撞坏乙队的财产,保险人可予以负责。

第三者责任险在财产损失赔偿上掌握的原则是:保险人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但碰撞标的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可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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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2-05
您好,是必须先用交强险的,如果您只有交强险而没有商业险,出现事故,您必须先用交强险然后剩下的部分个人承担;但如果您有商业险,那么就是先用交强险赔付,其他的用商业险。所以您说的可不可以先用三者险,答案是肯定不行的,必须先用交强险。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您好!汽车保险可分为简称交强险和商业险,第三者商业险是汽车商业的主险之一。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投保了三者险,交强险是要先于三者险赔付的,这是因为交强险是汽车出行的最基础的保障项目。

与第三者商业险相比,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往往回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等事项。

因此,通常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赔款是否达到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如果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投保了三者险,交强险先于三者险赔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2-05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必须先交强险赔付。然后商业险赔付,或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