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一个职员被辞退后,一个月了还不把钥匙还回来。辞退她时因为有工作要她交待就没问她要钥匙,说好一个月内交待完工作,可是到现在都超时一星期了,她还在用,和她谈了几次了,就是拖着不还,我们是不是该用法律手段解决?
如果是,该以什么名义起诉呢?
这是一家海外分公司,效益不好马上要关闭了,要遣散人员。相关补偿都已经付过了。
这个人是总公司派来的,她现在已经归总公司管了。她拖着不还的不光是这家分公司的钥匙,还有公司配给她宿舍的钥匙
她带着一个5个月的婴儿住在公司宿舍里,而且拒绝回总公司报道,因为她已经擅自移民了准备等一年拿到公民身份
宿舍是公司租的,现在如果退掉会涉及到妇女权益的纠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