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拖欠工资,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电话12333进行投诉,或者当地114声讯查询。
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让用人单位更加注重维护职工的利益,及时解决劳动者反映的问题,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的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招用童工、收取抵押金;
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拒不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不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
扩展资料:
1、员工有自己的自主择业权,公司不能强迫,已经提前30日提出离职,老板无权以未招到新人为由限制离职的,《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关于拖欠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补足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电话咨询服务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按以下方式操作:
1、同公司协商解决;
2、如果不能协议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3、或是直接打12333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