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一式两份的合同一方没有给另一方合同有效吗

如题所述

如果在双方公平一致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需双方各执一份,一方有一方没有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法律分析
若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则是无效的。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若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余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是无效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别人财产的合同是无效的。但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是无效的;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是无效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7-24
如果双方承认这份合同,肯定是有效的。关键是如果发生合同纠纷了,你手里没有合同,对方会承认有合同吗?建议双方都保留一份合同,有问题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或者其它仲裁机构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6-18
一方丢了,还有一方有,双方约定的条款有效。如果双方都丢了,那要看双方履行合同的事实是否存在,比如,合同约定付款,如果付出去了,说明合同正常履行,并不受丢了的影响。但是你说的这种情况可能很少发生,只是一推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