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中,单位不发工资及福利怎么办

我在一家国企工作,单位没有改制。 工龄3年半,加上病假休息的近半年一共4年。因为生病休息而被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现在属于无岗病假人员,每月由单位支付最低生活费。 请病假五个月后,单位说因为我的工龄短,不能继续享受病假的待遇。 但是单位没有提叫我做其他工作,也没有提解除劳动合同。 只是不发工资,保险有没有继续交也不告诉我。形成什么也不管,把我吊在那儿的局面。甚至没有人通知我不发工资的事情。 问题一:单位不提解除劳动合同的事,也不继续发病假工资。故意拖延。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二:单位今年建厂20周年,为了纪念,每个职工,包括已经退休的职工每人发了200元钱。而我属于病假中,未解除劳动合同。不但没有病假工资,连建厂20周年的200元也没有。请问我有资格得到这200元钱吗?应该向什么部门反映情况。 谢谢!!!

劳动者符合法定条件的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如果拒不支付,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具体病假工资标准,由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2-12
根据规定,你的工龄才3年,只有3个月的医疗期,超过医疗期,你依然不能上班,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现在你的合同尚未到期,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发给你生活费,是正常的,也是符合规定的,
第二,关于企业发给200元奖励的问题,你已经是超过了医疗期,属于应该解除合同的人员,单位不给发,也是情理之中,但是你还要及时和单位沟通,得到他们的关心和体恤,才有可能引起他们的重视,也许会给你的,因为奖金的事情,活动余地很大,可发,可不发的,
第2个回答  2013-02-12
你好:
你叙述的的情况基本清晰。
1.你病假在家休养,确实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你不应当责怪企业没有叫你做其他工作,因为你入职时合同中对你的工作岗位是一定的,不是你单方面能要求调换的。不是单位吊你,而是你主观不能继续工作。
2.病假期间,如果发最低生活费也不无不妥。几项硬性规定的社会保障,单位不会拉下。
3.员工生病有治疗期,超过期限有不能返岗的,单位可以待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4.当然,单位可以力所能及地关心帮助病困职工。比如及时与您沟通病情,关心你恢复情况。对生活困难,适当给予上门探望、补助(两三百元)。这些不是单位必须强制做到的,关键看你既往对工作的态度和与干部职工沟通的状况而定。
建议你养好身体,多向单位汇报病休情况,反映生活中的困难,表达重新上岗的意愿。否则,你将来续签劳动合同的可能性不大。
祝你顺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2-15
劳动人民找劳动局,管不管用是另外一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