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可以要求企业承担责任,也可以和企业协商,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