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疗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如题所述

一、研究背景
我国面临着相当严峻的老龄化挑战,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以河北省为例,根据省民政厅的数据,未来全省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15年,全省老年人口将达到1080万,占总人口的15%。更为重要的是,未来一段时间是我省高龄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将迅速增加[1]。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居家养老日益受到老年人、政府和社会的重视。这种养老形式主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根据一项针对石家庄市老年人的调查,95%以上的老人希望居家养老,只有3.04%的老人有入住老年公寓的愿望[2]。尽管目前我们需要在养老服务需要在明确核心功能和目标人群、强化内部要素呼应、开放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3],然而我国城镇“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学术理论和政府决策层面形成共识。
社会养老服务在实践层面也取得很大进展。党和政府重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少地方开展了在社区建立“老年人日间照中心”、“老年人一键通呼叫中心”等工作。在石家庄市《关于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计划到2015年每个街道(乡镇)均建成一所示范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全部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街道(乡镇)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覆盖[4]。唐山市也不断加大对“幸福工程”建设的抽查和督办力度,全市共建成900多个居家养老服务站[5]。
然而,不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我们忽略了一个重要方面,忽略了从老年人的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需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老年人是该项工作的需求者和直接受益者,未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应更多的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本文根据对石家庄市的抽样调查结果,从老年人角度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存在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具有明显的导向意义。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课题组利用2012年暑期的时间,在石家庄市选择了长安区和桥区部分社区进行调研,其中长安区是石家庄市该项工作比较突出的县(区)。本次调查共走访了光华生活小区、欧华园、尚乘源小区、八家庄怡园、八家庄公寓等社区的74名老年人。由于大部分老年人视力不好,调查员与每个老年人都进行了单独交谈,调查调查问卷由调查员代为填写,总共费时2个月。调查样本能涵盖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表1调查对象的一般情况
项目
n(%)
项目
n(%)
性别


33(44.59)
41(55.41)
婚姻状况
已婚
离异
丧偶
未婚
58(78.38)
0(0)
15(20.27)
1(1.35)
文化程度
大学及以上
高中或中专
初中
小学
未上过学
5(6.76)
14(18.92)
24(32.43)
20(27.03)
11(14.86)
子女个数
0
1
2
3
4个及以上
1(1.35)
26(35.14)
24(32.43)
14(18.92)
9(12.16)
从调查的基础数据部分来看,主要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
(一)大部分老年人生活可以自理,但高龄老年人所占比重在加大
本次随机采访的老年人平均年龄为72岁,其中60-70岁老人占43.24%、70-80岁占39.19%、80-90岁占16.22%、90岁以上占1.35%。在所有被调查的老年人中,仅13.51%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我们注意到80岁以上的老年人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并且,在这些老年人中,61.54%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中,80岁以上老人占了80%。
(二)有一半左右的老人没有和子女一块生活,独居老人所占比重值得关注
图1老年人居住状况分布
本次调查发现,有50%的老年人和子女一起生活,另外50%的生年人没有和子女在一起,这其中包括39.19%的老年人和配偶一起单独生活,另外有10.81%的老人独居(一人生活),详见图1。
(三)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
调查结果显示,75.68%的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依靠退休工资或养老保险金,月收入1000元以下的占18.92%,1000-2000元占32.43%,2000-3000元占32.43%,3000元以上的仅占16.22%。老年人的收入水平低于石家庄市发布的城镇居民年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6]。
面临老年人较低的收入水平。我们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时候,必须考虑以上现实因素。为老年人,尤其是为那些生活不能自理、没有和子女一起生活、收入偏低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优质的、低价(或免费)的服务。
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本次调查重点关注了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认知情况,调查结果并不乐观。
(一)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知晓率很低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向每位老年人都详细介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情况,并向他们宣传这是一种在政府的倡导下,以社区组织为依托,利用社区内的资源,面向居住区内居民提供的、在家也能享受到一种多方面的养老服务。
然而,当询问老年人“在此调查之前,你知道社区居家养老吗?”只有1.35%的老年人表示了解这些情况,20.27%的老年人表示知道一点点情况,剩余78.38%的老年人则表示根本就不知道。可见,当前大部分老年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社区居家养老,也不清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类似的服务机构。
另外,当问及是否知道老年人“一键通”手机呼叫服务时,47.73%的被调查者表示“不知道”。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了居家养老服务知晓率偏低的问题。
知晓率偏低与很多因素有关系。笔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灰色关联度分析,选择“知晓情况”为参考数列,将知道社区居家养老的和知道一点点情况的均付值为“1”,不知道情况的付值为“0”。选择“年龄”“收入”“性别”“是否独居”“是否注重社会交往”为比较数列。“年龄”分为1-4个等级、“收入”分为1-6个等级,“性别”付值“1”(男)和“0”(女)、“是否独居”、“是否注重社会交流”付值“1”(是)和“0”(否)。最后,计算了各个因素与“知晓情况”的灰色关联系数。在后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z-score标准化)后,分辨率ρ取0.5,利用灰色关联公式的计算得出了系数结果,所有系数均通过关联度检验,详见表2。
表2知晓率与其它因素的灰色关联系数
因素名称
年龄
收入
性别
是否独居
是否注重社会交流
灰色关联系数
0.6540
0.7372
0.7022
0.7827
0.8182
从结果来看,老年人的社会性因素(例如“是否注重交流”、“是否独居”)与知晓率之间的关系最强,其次是经济性因素(例如“收入水平”),最后是自然性因素(例如“性别”和“年龄”)。这也就说明,越是注重社会交流,老年人对政策的了解程度也就越强。调查发现,那些注重社会交流的老年人,正是那些经常与人聊天交流、经常读书看报、经常听广播的群体。造成知晓率低的重要原因可能在于政策宣传不到位、宣传不深入、宣传方式不得当等方面。
(二)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使用率接近于零
当问及老年人“你所在的社区有没有养老服务机构”时,几乎所有的老年人给出的答案都是“没有”。我们向老年人列举了一些养老服务项目,包括生活护理、集中用餐或上门送餐、洗衣理发等清洁服务、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健身和康复、代办事项、谈心交流、读书读报、心理咨询、其它。当老年人享受过哪些养老服务时,几乎也是所有的老年人的回答都是“没有享有过”。这个结果是完全出乎我们意料的!这可能与我们随机抽取的社区样本不够多有关,同时也说明我们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还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和发展空间。
来自卓达物业公司的消息也和上述情况极为吻合,该公司下属6个小区共为老年人引入了600余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然而,只有“入户送餐”、“物业帮请保姆”等少数几项内容引起较多老人关注,其他项目几乎被打入“冷宫”,乏人问津。
另外,当问及是否使用老年人“一键通”手机呼叫服务时,100%的被调查回答“没有使用”。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验证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使用率极低的问题。
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使用率低的原因,除了这些服务普及率低、很少被老年人知晓外,思想观念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目前的老年人还是比较传统的,只要身体稍微硬朗的,都不依靠别人,而即使有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仍习惯于依赖家人,很少使用社区养老服务。
(三)老年人对不同养老服务项目选择存在偏好差异
在调查过程中,当问及“在上述养老服务项目中,你最想得到得到或感兴趣的养老服务是什么?”时,老年人给出了不同的回答。结果显示:关注度最高的四项,其关注度均超过了50%,从高到低分别是“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生活护理”、“洗衣理发等清洁服务”、“集中用餐或上门送餐”。这些服务项目基本上是基础型的,其余各项多为精神层面的,其关注度较低,依次为代办事项、健身和康复、读书读报、心理咨询、其它。
表3老年人对不同服务项目的偏好
服务
项目
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
生活
护理
洗衣理发等清洁服务
集中用餐或上门送餐
代办
事项
健身
和康复
读书
读报
心理
咨询
其它
关注

82.43%
75.68%
68.92%
52.70%
31.08%
21.62%
12.16%
5.41%
9.46%
可见,基础型养老服务受到较高的关注,而精神层面的服务项目关注度较低。在基础型养老服务项目中,“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得到了老年人最高关注,这无疑为我们今后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方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怎样很好的与社区卫生医疗系统相衔接,是急需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四)老年人最关心养老服务中心的收费和服务质量问题
当问及老年人“你认为是否有必要在小区建立一个托老机构”时,89.19%的老年人认为“完全有必要”或“有必要”。当问及“在社区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你认为将会面临哪些方面问题”时,93.24%的老年人认为是资金问题,钱从哪出,钱够不够,这是老年人比较关心的问题。
如果老年人决定享受社区养老服务,他们最关心什么问题呢?调查结果显示,同样是93.24%的老年人认为是收费问题,收费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他们的选择。66.22%的老年人认为服务质量也是应该关注的问题。
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加大政府投资力量、多方引入社会资本,是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低收费和免费项目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是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低收费和免费是否会引起服务质量的下降,这也是值关注的问题。
四、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党和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些典型效果,这些经常在报纸、广播、电视中被宣传报道。但是,我们通过随机抽样调查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老年人当中的知晓率并不高,使用率更是接近于零。这从某种程度说明我们的宣传工作应该进一步深入。
建议宣传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新闻媒体中,也不能是简单的典型经验介绍,要把宣传工作引入到社区,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宣讲。我省各地不同程度的加大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力量,与此同时,要在社区多办一些宣传栏,宣传居民养老服务方面的惠民政策,组织大学生利用暑期时间深入社区对此项政策进行宣讲和解释,把相关政策宣传到老年人的心里去。
(二)切实落实财力保障
由于老年人收入低,他们对一些收费项目一般是比较排斥的,所以免费项目和低收费项目应该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中之中,这也就意味着政府要在其中承担更大的责任。
比如,石家庄市规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设施购置经费由各县(市、区)承担,市级资金对市区按要求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所给予1万元一次性建设资助,对建成的街道(乡镇)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所给予3万元一次性建设资助。水、电、燃气、取暖等费用支出,由县(市、区)政府承担。然而,县域间的财力不平衡问题可能会影响到未来该项政策的实施进度。
我们建议,一方面,要切实抓紧和协调好了财政资金,这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成败的基本保证。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对低收入特殊群体给予一定的补贴。比如,可以考虑在条件成熟的地方采用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年满60周岁的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以IC卡的方式每人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补贴,以支付如理发、保洁、配餐、理疗等上门收费服务的费用。
(三)引入社会资本,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
老年人的需求是多样的、分层的。建议政府主导建立的养老服务中心应当以提供无偿服务或低收费服务项目为主,比如医疗、护理、理发、用餐、文化娱乐等基本服务。而诸如康复、健身、代办、心理咨询等服务项目等可以以社会资本为主来解决,鼓励民间资本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在提供的服务项目时,一方面,要避免超出老年人需求范围和支付能力,把老年人的有效需求与服务商的引导性消费结合起来。逐步推动居家养老需求形成一定规模的市场,以加快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的步伐。要正确处理好养老服务项目经济效益和效益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结合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努力探索“社区卫生+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调查结果未来,老年人对“就医和体检服务”具有很高的关注度,建议社区卫生院建设和社区养老中心要紧密结合起来,不仅要地理位置上要靠近,服务内容上也要相互衔接。
(四)抓好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体系建设
服务质量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的“生命线”。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之所以不愿意选择养老院等机构进行养老,81.08%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养老院的服务质量有问题,这也说明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也是有较大期待的,服务质量将直接决定老年人对这种服务形式的认同以及运行效果。
除了硬件设施能够影响服务质量外,养老服务中心人员的素质问题成为另一个重要因素。当前,社会应当倡导和动员各界为老年人提供无偿公益服务,政府应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把养老服务中心人员队伍建设当做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引导更多的社会工作者加入到这个事业当中来,鼓励在校大学生到养老服务中心从事志愿者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社区就业,把更多的养老服务岗位列入公益性就业岗位,落实编制和待遇,稳定人才队伍;相关部门还可委托有关单位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
最后,提高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还需要完善养老服务的体系建设,这个体系主要包括养老服务的组织体系、规划体系、运行体系和监控体系[7]。只有体系结构健全了,体系运行通畅了,需求得到合理满足了,养老服务的质量才有可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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