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不是一年一清,而是从上一年的领证日期当月到第二年的同月的最后一天零点止为一周期,在这一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第二年的同月的最后一天零点后,系统会自动清零,不需要去交警队办手续。
比如你的驾驶证12分的有效期是2010-06~2011-06,则在2011-06-30的24:00自动清零,为0分,2011-07-01的00:01时,你的驾驶证有效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者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方能将分数清零。
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参加科目一考试外,还要增加科目三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驾照扣分清零领证起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