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目的是让交警尽快离开现场,有利于事故处理。
报警后能否发出交通事故的书面确认,取决于对现场的保护以及所涉车辆是否仍在现场。涉事车辆逃离现场,无其他证据的,交警不予出具交通事故确认书。
首先,交警在现场只能团队轻微交通事故做一个简单的处理,确定事故责任,既:是指一个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到1000元,机动车事故不到200元的事故。
发生平均或平均以上等级的交通事故,必须由交通大队事故部门通过一般程序解决,包括制作事故现场图、扣留机动车、现场取证、技术鉴定等程序。其次,即使有轻微交通事故,但是现场已经损坏,无法分析责任,交通警察不能确定责任方,只有记录双方的证词的事故场景和已知的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措施:
(1)立即停车。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拧紧刹车,切断电源,打开危险信号灯。如果夜间发生事故,必须打开大灯和尾灯。
(2)及时报告情况。当事人应该叫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事故发生后,或委托过往的车辆,行人附近的交警公安机关或值班报告,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地方,车辆造成事故和人员伤亡的情况,在警察来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
(3)抢救伤员。如果有人在事故中受伤,首先要对受伤人员进行确认。如能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应尽力抢救,并搭乘过往车辆或通知急诊科或医院派救护车前往医院抢救。
(4)保护站点。维护事故现场的完整性,取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于判断事故的原因和确定事故的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交警在到达现场前应保护好现场,由于对受伤人员和财产的抢救需要,必须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对受伤人员、物品,应在其原来的位置进行标记。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为了防止事故的蔓延,驾驶员首先应关闭车辆的发动机,消除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隐患。
(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交通警察调查现场、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向交通警察部门如实陈述交通事故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