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盗知识

如题所述

一般意义上的强盗,指的是用暴力强制地把属于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地考察一下人类历史和现实社会,就会发现,直接使用暴力的强盗毕竟只是少数,还有很多不直接使用暴力、手段非常隐蔽、不一定只是盗窃财富,但比起直接使用暴力、仅仅盗窃财富的强盗更狠毒、更难防的强盗。 我们可以这样来定义强盗:直接或间接使用他人不能抗拒的某种个人的或社会的力量,把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伤害他人的生命、限制他人的自由。凡具有此种行为的人,都可以称为强盗。强盗的分类既然我们这样定义强盗,还必须对强盗进行某种分类。依据什么东西对强盗分类呢?最好的办法是依据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对强盗进行分类,因为这样可以使人们对强盗的分类和判别有一个较为客观的标准。按照强盗进行盗窃所使用的工具,大致上可以把强盗分为如下六种类型。编辑本段“偷盗”这种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主要是个人体能上或智能上的某些特殊的“功能”,如能够“飞檐走壁”,能够选择不被人发现的时机等。这种强盗主要以财产为目的,盗窃时偷偷摸摸,上不了大雅之堂。当然,也有高明的“梁上君子”成为人们闲谈的笑料或心目中的英雄,但这毕竟只是神话,一个人的身体功能再强也强不过一只猴子,靠偷偷摸摸的盗窃,始终成不了气候。编辑本段“抢盗”这种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也同样是个人体能上或智能上的某些特殊的“功能”。与“偷盗”不同的是,这种强盗主要以直接的体能暴力为主,再辅以各种暴力工具如刀剑、枪支等。当然,这种强盗也还需要一种特别的智能,这就是如何逃掉人们或专门辑盗者的追捕。这种强盗也主要以财产为目的,但比起“偷盗”来,这种强盗本领就高多了。“抢盗”是明杖执火地盗,如果被抢者不如抢者,只有乖乖地交出财产,否则就性命难保。不过,现代社会中有很多抢盗变得“文明”多了,似乎已经有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只抢财产,不伤人命。不过,在现实中,“抢盗”们自觉地遵守这条规矩也还是非常困难的,既劫财、又伤命的抢盗事件也时常发生。这其中的代表人物为鼓上蚤时迁。编辑本段“财盗”这种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是“财产”和智能。“财盗”进行盗窃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获得财产,但比起“偷盗”和“抢盗”来,“财盗”的盗窃方式要“文明”多了。“财盗”并不靠直接地偷和抢等暴力获得他人的财富,而是靠手中的“财富”来获得某种垄断力量。表面上看起来,“财盗”和被盗者是通过“平等的”交易实现的财富的转移,但实际上,由于一方拥有垄断地位,另一方毫无讨价还价的余地,这另一方也就等于被盗,拥有垄断财富的一方实际上也就变成了强盗。编辑本段“知盗”这种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主要是强盗大脑中的知识和运用知识的智能。“知盗”比起财盗来更加“文明”,他们和直接地偷和抢毫不沾边,而是靠大脑中的“知识”来获得某种垄断力量。表面上看起来,被盗者的几乎是“自愿”将财富送给“知盗”的。尽管“知盗”获得财富的手段极为“文明”,但其实质和“财盗”并没有什么差别,只不过“知盗”利用的是对“知识”的垄断。编辑本段“德盗”这种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是强盗大脑中的“道德”和运用“道德”说服他人“自愿”交出财富、自由甚至生命的本领。“德盗”虽然也盗窃财富,但更喜欢盗窃的却是人们的自由和生命。“德盗”不仅比“财盗”更加“文明”,而且比起“知盗”更加高尚。“德盗”几乎视财富如“粪土”,满嘴里喊的都是“仁义道德”。只不过,他们高喊“仁义道德”的目的正好是为了麻醉被盗者。大量的被盗者听了这些充满“仁义道德”的话语,自愿将财富送到“德盗”手中。这种强盗不仅文明,而且高尚,其盗窃手段也就更加高明。编辑本段“官盗”这种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是手中掌握的政治权力。“官盗”比起上述任何一种强盗都要方便盗窃。“官盗”不仅盗窃财富,同样也盗窃生命和自由。在某一特定的时刻,到底要盗窃什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官盗”掌握了政治权力,他们可以利用手中的政治权力为社会成员设置各种各样的关卡。社会成员为了生存或发展,不得不通过些关卡。而为了过这些关卡,就不得不对“官盗”行贿。这样,“官盗”根本不用自己动手,财富就有人自动地送上门来。  “官盗”要盗窃人们的自由和生命也并不十分困难。不过,不到万不得已,“官盗”还是不会将人们的自由和生命盗窃的干干净净。为人们保留一些自由,“官盗”也就可以长久地盗窃。上述分类主要只是以盗窃使用的工具对强盗进行分类。按照其他的标准,还可以对强盗进行其他的分类。如可以将强盗划分为“群盗”——利用群体的力量进行盗窃和“散盗”——仅用个人的力量进行盗窃。还可以将强盗划分为“专业盗”和“业余盗”等。这些分类与本文探讨的主题关系不太大,这里也就不作详细的介绍。编辑本段强盗逻辑强盗逻辑,是指逻辑上根本讲不通,强词夺理、蛮不讲理的思维方式。强盗的逻辑,是“左之右之,无不宜之”的。强盗的道理就是武力,他们之所以能说出这样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是因为他们手上持有充足的、威力强大的武器。所以,我们要跟强盗讲道理就必须把自己变得更强!否则,我们就算再有道理,也拗不过强盗逻辑。编辑本段同名剧本简介:德国剧作家约翰·克里斯托弗·弗里德里希·冯·席勒创作于1780年的同名五幕十五场剧本,是他的处女作剧本。《强盗》之所以受到如此热烈的欢迎,是因为作品中蕴涵的反专制思想深切的迎合了彼时德国青年的心理。此时德国的“狂飙突进运动”已经发展至高潮,而《强盗》一剧的主人公卡尔就是一个典型的狂飙突进青年形象。他不满于专制与格局并存的社会现状,却由无力改变。他追求自由,对当时的社会提出挑战,是典型的叛逆者,最后却只能悲剧收场。编辑本段同名网络小说小说作者: 玄雨小说性质:公众作品总点击:91163月点击:214周点击:41小说类别:东方玄幻总推荐:1333月推荐:0周推荐:0写作进程:连载中完成字数:22401授权状态: 授权作品
阅读信息强盗和小偷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职业。小偷追求隐蔽身份,偷偷摸摸的利用技巧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强盗则惟恐天下不知,光明正大的利用自己的武力强行从他人身上夺取财物。小偷作完事后,一般都有替罪羔羊帮忙挡住受害人的咒骂,如:老天没长眼啊!老天没良心啊!等等之类的,不是这些受害者不骂小偷,而是不知道小偷是谁呀,怎么骂?所以只有找老天出气了。而强盗光明正大打劫时一般都会报出名字,所以受害者一定可以连名带姓的咒骂他们,当然是在安全后才敢这样咒骂的,不然强盗听了恼起来一刀劈过来那才冤呢。这样看来,强盗这职业还真的比小偷难混得多了,要面对官府的通缉,要面对受害人恐怖的诅咒,更要面对那些追求为名除害的侠客们的追杀。所以很多时候,强盗们通常会转行变成小偷,理所当然也会有小偷转行成为强盗啦。这些转行的人不用去说他,都是些没有职业道德的人。从古自今神州大地上的强盗小偷多如牛毛,因为这两种职业跟妓女一样是一个从远古就有的职业,也就是说只要有人就会有强盗小偷。这部书是说强盗这一职业的,跟小偷无关,当然主角也是一个十分忠于强盗这一职业的人,就不知道他会不会转行客串小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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